討論串[刑事] 這樣告的成嗎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u5566 (怒56)時間12年前 (2011/10/20 18:31),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自從我被二線藝人告. 我周圍的朋友聽說後就爭相吹起了一鼓告人的旋風(其實也才一個XD). 這是我朋友的事情 他想請我幫忙問告的成告不成. 我先簡介人物關係. A B是我高中同學 他們兩個是暗潮洶湧的朋友. 為什麼這樣講呢 因為他們表面很好. 可是A其實有點看不起B常調侃他. 因為B是宅宅 又有點愛貪
(還有46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uanquan時間12年前 (2011/10/20 19:1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誹謗罪不一定,要意圖散布於眾才成立。. 2.A擅入B之臉書帳號的行為構成刑法358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 3.A擅用B的名義寄信之行為,構成刑法210+220II偽造準私文書罪。. 但如果C已明知非B本人所寄,是有可能不成立本罪。. 4.沒有竊盜的問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21(21推 0噓 84→)留言10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pinknoise403 (粉紅色噪音)時間12年前 (2011/11/25 12:0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事實經過:.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大學附近租屋. 租一整層家庭式公寓. 四房 一間主臥室. 主臥室住房東 另三間一間比較大住我跟同學A 一間同學B. AB都是我系上同學 本來另一間住學長. 但學長今年六月畢業 於是搬進來一個我不認識的研究生. 前幾天有一天晚上我急著要洗澡. 結果浴室有人了. 那個人在
(還有50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