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消費] 賣家不肯慎重道歉 說要告我騷擾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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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prwell (邪影)時間14年前 (2010/07/18 10: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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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Y拍交易沒結果. 賣方有文字侮辱我的嫌疑 EX:看、機. 我幾次請求對方道歉. 先前賣方都不肯,說. 應該我要先跟他道歉因為我棄標. 我跟他說他先罵人就是不對請他道歉,"否則提告". 賣方回應:付錢的買方就是大爺 賣方就是該死,讓你受委屈了真是對不起哦~. 我覺得賣方一點誠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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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erpirse (小嘉)時間14年前 (2010/07/19 08: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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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要視為兩種事件. 一是你棄標,但你棄標的理由是他賣得比別人貴,問題是自由市場經濟的售價不同,這就. 是市場機制,同樣的商品可能台北、台南或花蓮就有不同的價格,你既然同. 意購買且下標,這就是民法中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買賣契約,在這. 種精神下,口頭合約也是合法契約的一種,況且是網路上的
(還有11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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