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RE: [問題] 學妹被拍露點照!要求加價且疑被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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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stplay258 (迷紫要回家了!)時間17年前 (2007/03/02 22: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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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不會轉文啦~~這個是我在攝影版發文問的~. 你看一下吧~. 作者 LongisLand. 關於這點 由於model本人具有肖像權. 所以 攝影師要將照片作為用途之前. 必須經過model本人之同意 否則model. 可依據民法提出侵權之賠償. 就看a同學當初有沒有簽署 同意攝影師將他的照片.

推噓9(9推 0噓 13→)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cques07 (Lleve me a su corazon)時間17年前 (2007/03/02 2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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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著作權法. 第二節. 第 十一 條及第 十二 條之規定. 若出資人(也就是你學妹),. 在當初訂立契約時並未要求著作權部份的歸屬,. 則在創作完畢後,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也就是那個攝影師)。. 但是,著作權法畢竟是保護著作權人,. 且不知道學妹簽了哪些"契約"的情況下,. 實在很難找到解決得方法,
(還有7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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