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re: [問題] 疑任意臨檢盤查~這樣的警察是否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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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one (請問甚麼)時間18年前 (2006/06/03 16: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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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出示,讓警察強迫帶回去,可以控告警察強制罪. 依照法令規定,不一定要出示證件,只要回答個人相關資料即可. 否則也只能依社維法罰款. 所以你說屌就錯了,因為可能構成當場侮辱公務員罪. 由於警察仍在行使職權中,盤查完畢仍構成當場侮辱之妨害公務罪. 但警察若非依法使用暴力,自然可能構成傷害罪或強制罪

推噓9(9推 0噓 7→)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18年前 (2006/06/05 01: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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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討論串,分享一個我親身的經驗吧。至少就我個人的經驗,我不認. 為也看不出我貢獻了什麼給社會。. 在下是法律系學生,某日晚上大概十二點或一點吧,心情相當差,把機車停. 在馬路邊的公園陰暗處,坐在機車上抽煙,邊想事情。. 看到警車閃著燈慢慢駛來,我沒做任何事,也不害怕他們。他們車停在我面. 前,
(還有114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18年前 (2006/06/10 12: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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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的義務,並不存在想盡或不想盡的問題,不管想不想盡都是應該要. 盡的,不盡的人就是錯的那一方,例如有所得不繳稅的人,就是沒有盡到繳稅的. 這個應盡的義務。但如果是合法節稅的人,他本身少繳稅就是合法的事情,也就. 是他沒有多繳稅的應盡盡務,這時就不應該質問合法節稅者說:「如果想要國庫. 充裕,公
(還有48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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