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我方車禍被撞後,對方不接受賠償金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時間5月前 (2023/12/13 23:42), 5月前編輯推噓7(7019)
留言26則, 11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0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骨折,有驗傷送醫 我方被玻璃割傷,但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在被對方從側邊撞擊後, 我方因被驚嚇到,無及時停車(汽車), 且有移動汽車避免交通阻塞 對方機車無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有證人,但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我方汽車行駛於主幹道(中間有雙黃線), 行經無號誌,無停止線之十字路口時, 有減速慢行,時速低於30公里直線前進。 對方機車行駛於支線,無號誌, 有停止線之十字路口時, 直線迎頭撞上我方汽車, 撞擊點為駕駛座車門。 導致駕駛座車門以及左後方車門全毀, 駕駛座車門窗戶玻璃碎裂。 不知對方車速多少, 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減速, 現場以及事故照片完全沒有煞車痕。 事發地點路口約為下圖打x處。 (未依比例繪製,但前方道路縮減) https://i.imgur.com/eCPrMe1.jpg
我方從事發後都積極處理和解, 對造非常被動,從未主動與我方聯繫。 於初判表出爐後就開始討論賠償金額。 出爐後理賠人員初估對方7成,我方3成。 雖然之後有聯絡上, 但討論出的賠償金額對方似乎不滿意。 未與我方溝通,直接申請調解委員會。 其實金額討論了數次, 一開始完全按照肇責比時對方不同意, 後來的金額多加了75%對方還不同意, 過了幾天我方就收到調節委員會的通知。 我方除了多加給對方的賠償金外, 只要求賠償修車費用,並接收對方的殺價, 而無汽車使用時的交通費並無向對方索賠, 但對方卻有將交通費(回診、筆錄)納入計算 認為做出諸多退讓後, 對方還是不同意覺得厭煩, 且聲稱一定要上調解委員會才要講原因, 並提出想要的金額。 六、問題: 1. 我方後來加了75%的金額已經是上限了, 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2.若還是不同意後, 我方想要提出車禍鑑定,並進行訴訟, 請問這期間所產生的損失能向對方索賠嗎? 比如車禍鑒定費、訴訟費、 請假無法上班的費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88.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02482169.A.E2A.html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3/2023 23:46:29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3/2023 23:47:49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4/2023 00:07:46

12/14 00:29, 5月前 , 1F
訴訟費法官會判,請假不能算。
12/14 00:29, 1F
那我還能聲請什麼賠償, 因為我覺得我已經釋出很大的善意了, 對方還在拖, 我還要花時間處理這些事也是成本的損耗, 精神也被弄的煩躁,謝謝

12/14 00:45, 5月前 , 2F
對方要上調解委員會 那你就上啊 急著和解做什麼
12/14 00:45, 2F
因為我只有強制險, 我的修車費是自己先付, 修車費也不是小數目,想趕快拿回來, 也不想這件事情一直拖。

12/14 05:56, 5月前 , 3F
你有行車紀錄器 證明你有慢下來 基本上有機會無肇責
12/14 05:56, 3F

12/14 05:56, 5月前 , 4F
對方有"停"字 他還側撞你 是我就送車鑑 不跟他談
12/14 05:56, 4F
我有行車記錄器,但沒有照的很清楚, 上面的時速30不到, 被撞上去的時候時速是25。 所以我才覺得莫名奇妙, 證據都已經這樣子, 看對方骨折也讓步,貼點錢給對方了, 也擔心台灣奇怪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想處理刑事訴訟。 想請教如果進行刑事訴訟會有什麼問題? 我需要做什麼保護自己? 能聲請什麼賠償? 謝謝大家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4/2023 08:39:18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4/2023 08:40:37

12/14 10:32, 5月前 , 5F
理論上調解前先把條件談好,去調解庭直接簽是最有效率的~~
12/14 10:32, 5F

12/14 10:33, 5月前 , 6F
對方是想捏著什麼大招現場再放嗎?
12/14 10:33, 6F
我原本也是覺得條件先講好比較有效率 對方什麼都不說,我也不知道他想幹嘛…

12/14 10:34, 5月前 , 7F
有受傷第一件事就是要就醫驗傷, 不然一定會被以刑逼民
12/14 10:34, 7F
當初沒想到這麼多,經驗不多, 原本也以為是小傷而已, 受傷當下對方也蠻理性的, 沒想到會變這樣…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4/2023 10:45:37

12/14 11:03, 5月前 , 8F
接下來他一定拿過失傷害來壓你 自己做好準備
12/14 11:03, 8F
我有這心理準備,但具體上我還需要做那些事保護自己呢? 謝謝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4/2023 11:11:30

12/15 09:29, 5月前 , 9F
元po不是被撞的那一方嗎?怎麼有過失傷害?
12/15 09:29, 9F
我們偉大的國家法律有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啊 ※ 編輯: descythe (114.137.88.28 臺灣), 12/15/2023 09:51:45

12/15 10:35, 5月前 , 10F
也沒什麼要再注意,他不願意接受照程序走
12/15 10:35, 10F

12/15 10:35, 5月前 , 11F
有些人一遇到車禍就覺得可以趁機撈一筆
12/15 10:35, 11F

12/15 12:39, 5月前 , 12F
照程序走,沒啥好擔心
12/15 12:39, 12F
好的,謝謝各位的建議。 ※ 編輯: descythe (42.73.55.147 臺灣), 12/16/2023 14:32:43

12/16 18:41, 5月前 , 13F
過失的概念,我國就是抄別國的,如果你覺得奇怪,大概
12/16 18:41, 13F

12/16 18:41, 5月前 , 14F
世界上很多國家的法律都很奇怪
12/16 18:41, 14F
我不是指過失的概念奇怪, 我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 比如我的情況,我都已經在路口中間, 不到30公里的速度, 對方還是攔腰撞上, 請問我要怎麼注意?

12/16 19:03, 5月前 , 15F
當初應該抄美國的,有過半的州都是責任多的必須負起全部責任~
12/16 19:03, 15F

12/16 23:17, 5月前 , 16F
你也說了只有過半的州 不是全數啊..
12/16 23:17, 16F
※ 編輯: descythe (42.73.79.60 臺灣), 12/17/2023 18:23:48

12/17 22:32, 5月前 , 17F
搞不好車鑑判定你無責啊 都還沒判就自認過失?
12/17 22:32, 17F
您是指3成的過失嗎,其實我也不想認, 只是想要快點和解的方式,大家各退一步, 但對方似乎要更多,我無奈 ※ 編輯: descythe (61.222.91.30 臺灣), 12/18/2023 16:18:35

12/19 09:26, 5月前 , 18F
大概率看你沒什麼訴訟經驗吧!
12/19 09:26, 18F

12/19 16:37, 5月前 , 19F
刑法過失的概念=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抄國外的
12/19 16:37, 19F

12/19 16:37, 5月前 , 20F
至於你的狀況有沒有過失,沒有證據,這裡沒辦法判斷
12/19 16:37, 20F

12/19 16:37, 5月前 , 21F
也不是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一方完全遵守交通規則而被不
12/19 16:37, 21F

12/19 16:37, 5月前 , 22F
起訴或被判無罪的,甚至對方死掉都是無罪
12/19 16:37, 22F

12/20 10:10, 4月前 , 23F
態度表出來願意但是對方無理 最後來是會上法院
12/20 10:10, 23F

12/20 10:12, 4月前 , 24F
保險公司最終也是會看判決結果後再給 人家是吃定你覺得
12/20 10:12, 24F

12/20 10:12, 4月前 , 25F
麻煩和怕事.
12/20 10:12, 25F

12/20 20:19, 4月前 , 26F
越怕事 事情越多
12/20 20:19,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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