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棄單調解求償相關事宜
事實經過:
前幾個月本人出於收藏興趣
在臉書揪團分售套組動漫週邊
自留需要的角色,其他角色分售
揪團時有要求跟團者出示第三方平台優良交易評價截圖
出於信任之下才幫忙代墊
但仍然遇到學生惡意跑單預購商品
(喊單者年紀滿16未滿18)
對方不取貨我方相同商品兩次
之後仍繼續和其他賣家喊單不處理原交易
對方做完筆錄後
還繼續用新帳號於交易社徵物跟喊單
也有去快閃店購物
該名學生曾經棄單不少其他賣家的商品
各網站分身帳號加起來至少10個
已知棄單次數至少20次
因對方交易態度差勁
加上冷門作品難以轉賣
我方已報警提告毀損罪
問題:
目前收到開庭通知書
想請問板上前輩
和解金額怎麼樣估算才算合理不吃虧呢?
另外開庭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例如要準備的文件等)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7.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62440600.A.E43.html
推
09/06 13:20,
1年前
, 1F
09/06 13:20, 1F
棄單商品有徽章
經過時間可能會生鏽
冷門作品不好轉售
※ 編輯: ellipse (1.34.247.158 臺灣), 09/06/2022 13:27:35
推
09/06 13:44,
1年前
, 2F
09/06 13:44, 2F
→
09/06 14:25,
1年前
, 3F
09/06 14:25, 3F
→
09/06 14:27,
1年前
, 4F
09/06 14:27, 4F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7年易字第509號刑事判決:
買家因為接續於民國106 年6 月15日、6 月16日、6 月18日、6 月19日網路商店中交易平
台內下標購買服飾,並均指定超商取貨付款,致賣家信以為真。於是賣家將買家所訂購之
商品,分 3 件以每件新臺幣60元運費的價格,送至指定地點統一超商親河門市。
最後買家並未前往領取,致上開商品遭退件,
賣家因此損失運費計180元。
最後法院判決買家犯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
處拘役30日。
※ 編輯: ellipse (223.140.78.195 臺灣), 09/06/2022 16:06:41
→
09/06 16:16,
1年前
, 5F
09/06 16:16, 5F
→
09/06 16:16,
1年前
, 6F
09/06 16:16, 6F
→
09/06 16:16,
1年前
, 7F
09/06 16:16, 7F
了解,謝謝您的回覆!
這邊會多加注意
※ 編輯: ellipse (223.140.78.195 臺灣), 09/06/2022 16: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