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棄單調解求償相關事宜

看板PttLifeLaw作者 (TTTR)時間1年前 (2022/09/06 13:03), 1年前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前幾個月本人出於收藏興趣 在臉書揪團分售套組動漫週邊 自留需要的角色,其他角色分售 揪團時有要求跟團者出示第三方平台優良交易評價截圖 出於信任之下才幫忙代墊 但仍然遇到學生惡意跑單預購商品 (喊單者年紀滿16未滿18) 對方不取貨我方相同商品兩次 之後仍繼續和其他賣家喊單不處理原交易 對方做完筆錄後 還繼續用新帳號於交易社徵物跟喊單 也有去快閃店購物 該名學生曾經棄單不少其他賣家的商品 各網站分身帳號加起來至少10個 已知棄單次數至少20次 因對方交易態度差勁 加上冷門作品難以轉賣 我方已報警提告毀損罪 問題: 目前收到開庭通知書 想請問板上前輩 和解金額怎麼樣估算才算合理不吃虧呢? 另外開庭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例如要準備的文件等)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7.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62440600.A.E43.html

09/06 13:20, 1年前 , 1F
好奇對方具體毀損了什麼?
09/06 13:20, 1F
棄單商品有徽章 經過時間可能會生鏽 冷門作品不好轉售 ※ 編輯: ellipse (1.34.247.158 臺灣), 09/06/2022 13:27:35

09/06 13:44, 1年前 , 2F
毀損要致令不堪用
09/06 13:44, 2F

09/06 14:25, 1年前 , 3F
想太多 下次記得先收錢
09/06 14:25, 3F

09/06 14:27, 1年前 , 4F
以刑逼民,不先收定,怪你自己吧
09/06 14:27, 4F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7年易字第509號刑事判決: 買家因為接續於民國106 年6 月15日、6 月16日、6 月18日、6 月19日網路商店中交易平 台內下標購買服飾,並均指定超商取貨付款,致賣家信以為真。於是賣家將買家所訂購之 商品,分 3 件以每件新臺幣60元運費的價格,送至指定地點統一超商親河門市。 最後買家並未前往領取,致上開商品遭退件, 賣家因此損失運費計180元。 最後法院判決買家犯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 處拘役30日。 ※ 編輯: ellipse (223.140.78.195 臺灣), 09/06/2022 16:06:41

09/06 16:16, 1年前 , 5F
那您可能要和其他業者討論是否一起處理, 不過資料核對
09/06 16:16, 5F

09/06 16:16, 1年前 , 6F
時要注意個資法等應用,如果擔心就委託律師處理,律師費
09/06 16:16, 6F

09/06 16:16, 1年前 , 7F
用要自己承擔喔~
09/06 16:16, 7F
了解,謝謝您的回覆! 這邊會多加注意 ※ 編輯: ellipse (223.140.78.195 臺灣), 09/06/2022 16:18:49
文章代碼(AID): #1Z5jIOv3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