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老闆強制五天的交接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全職米蟲)時間2年前 (2021/08/06 17:16), 編輯推噓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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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打字很麻煩, 想說回文回的詳細一點 本人只是廢物考生, 剛好最近有讀到勞基法而已, 如果有更專業的見解還請指教! 從原PO的語氣我是猜你是自願離職而不是被炒 那就沒有雇主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的問題 而你預告離職的這個行為也非常合法 然後問題著重在"交接" 交接這個名詞在勞基法上其實並沒有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你可以crtl + F看看 法律上沒有規定, 就是依照契約自由讓兩方自己協商 那就變成是要看你跟雇主簽的勞動契約 剛剛問你 好像是沒有紙本的契約 那就是口頭契約了 口頭契約我猜你剛到職的時候主管也沒有仔細的把所有事項都說明 特別是有關於交接的部分, 問題在於 1. 當初到職的時候公司內有沒有人跟你說明有關於交接的事項? 2. 有沒有說到你離職時負有交接的義務? 3. 有的話, 你有說你同意嗎? 這樣看來, 你的雇主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賦予你交接給其他人的義務 ---- 你離職時, 應該注意把屬於公司的東西(配給你的電腦/資料/名單等等)都返還 這樣對於雇主來說, 你並沒有讓他在物權上有損失任何東西 也就無從求償 ---- 另一方面, 勞保的問題請看這一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11 法律上是這樣寫啦 不過我看你好像是想直接消失, 到時候公司的人資在處理退保的時候, 不知道會不會搞你 如果搞你的話, 可以看看7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72 --

05/16 22:41,
摩斯拉姊姊
05/16 22:41

05/16 22:42,
把蝴蝶的聲音錄下來邊做邊帶耳機聽啊??????????????????
05/16 22:42

05/16 22:44,
五樓女友鵝鵝鵝
05/16 22:44

05/16 22:45,
五樓女友聲音像那隻肥的洨甜甜
05/16 22:45

05/16 22:45,
最好我的手會叫啦
05/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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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32, 2年前 , 1F
謝謝您
08/06 17:32, 1F

08/06 17:32, 2年前 , 2F
我願意給他一天時間交接
08/06 17:32, 2F

08/06 17:32, 2年前 , 3F
但他要五天但是我真的撐不下去了
08/06 17:32, 3F

08/06 17:32, 2年前 , 4F
抱歉我可能要回到家才能詳細回覆
08/06 17:32, 4F

08/06 18:31, 2年前 , 5F
勞保那個沒差啦... 真的處罰也是處罰投保單位
08/06 18:31, 5F

08/06 18:33, 2年前 , 6F
72條寫很明了 都是"投保單位" 並非被保險人
08/06 18:33, 6F

08/06 18:34, 2年前 , 7F
加保退保都是由投保單位進行 怎麼弄得到勞工
08/06 18:34, 7F

08/06 19:46, 2年前 , 8F
勞工離職時,無論有無事先約定,本於勞動契約的附隨義務
08/06 19:46, 8F

08/06 19:46, 2年前 , 9F
,勞工負有財物與業務的交接義務。如因可歸責勞工事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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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6, 2年前 , 10F
未完成交接義務,致雇主受有損害,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08/06 19:46, 10F

08/06 19:48, 2年前 , 11F
謝謝您特地回文幫助我,目前我也覺得很荒謬,提離職我
08/06 19:48, 11F

08/06 19:48, 2年前 , 12F
目前都是站的住腳的,只是該主管要把陳年爛帳塞在離職
08/06 19:48, 12F

08/06 19:48, 2年前 , 13F
員工身上,我個人是覺得有得吵了,因為她的態度就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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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8, 2年前 , 14F
須交接五天,但我覺得我多去一天我都受不了,我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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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8, 2年前 , 15F
。我覺得就是欺負社會新鮮人,因為連1955都這麼跟我說
08/06 19:48, 15F

08/06 19:48, 2年前 , 16F
08/06 19:48, 16F

08/07 00:24, 2年前 , 17F
雇主要舉證是因為員工造成的損失...找不到人來值班不能算
08/07 00:24, 17F

08/07 02:07, 2年前 , 18F
說真的,不用怕資方,想走就走,他也會拿你沒辦法的,懂嗎
08/07 02:07, 18F

08/07 11:56, 2年前 , 19F
@taipoo錢奴歡笑檔案 歡迎參考
08/07 11:56, 19F

08/07 11:56, 2年前 , 20F
08/07 11:56, 20F
文章代碼(AID): #1X3FtK3g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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