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要先走調解還是先提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yoan)時間3年前 (2020/09/01 10:25), 編輯推噓7(7031)
留言38則, 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08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 我騎機車左腳膝蓋粉碎性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筆錄在急診室內完成 對方應該在現場完成 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僅強制險 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對方已辦理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地點為兩車道 我方綠燈直行 對方開車左轉未打方向燈 就撞上我左側 當下人飛出去 車飛到騎樓 但車速不快 膝蓋骨折 跟左側腰部有瘀青 六、問題: 1.目前傷勢恢復還不明朗 因為還有後續復健治療 本來是預計十月中先申請第一次調解 對方在發生車禍後有到醫院探視出院後也有到家裡 探訪 想問要先走調解委員會調解 還是直接提民事 邊調解 真的不行就直接刑事附帶民事 2.民事委任律師一個審查庭五萬是合理的 但賠償金後酬要抽30%-50%這是合理範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8927132.A.AEC.html

09/01 10:48, 3年前 , 1F
直接刑事.. 只提民事浪費時間而已
09/01 10:48, 1F

09/01 10:49, 3年前 , 2F
2.你可以拒絕換人,律師不是只有一個
09/01 10:49, 2F

09/01 10:51, 3年前 , 3F
你也可以跟律師做其他報酬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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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52, 3年前 , 4F
像是賠償超過100萬時報酬3成,超過200萬報酬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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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56, 3年前 , 5F
低於100萬就沒分成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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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2, 3年前 , 6F
8月發生車禍 十月調解看結果 如果持續調解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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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3, 3年前 , 7F
則記得在明年二月滿半年前提起刑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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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4, 3年前 , 8F
對方有第三人險 理論上你應該可以獲得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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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4, 3年前 , 9F
所謂合理是指財損折舊 和 肇責比例分配後的賠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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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5, 3年前 , 10F
至於你或對方覺得合不合理就不一定跟這結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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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6, 3年前 , 11F
保險通常有一定的空間可以討論協調金額 但不會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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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48, 3年前 , 12F
你覺得報價過高可以換啊 我相信會有律師願意不拿後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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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1, 3年前 , 13F
而且...如果後酬是約定成數的話有違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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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04, 3年前 , 14F
《律師倫理規範》第35條:「律師應對於委任人明示其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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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04, 3年前 , 15F
金數額或計算方法。律師不得就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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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04, 3年前 , 16F
事件之結果約定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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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0:26, 3年前 , 17F
不是那個 問題是律師法第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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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0:27, 3年前 , 18F
嚴格解釋的話後酬如果是標的的N%的話有機會碰到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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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0:31, 3年前 , 19F
《律師法》第45條,律師是有一定的可能性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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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0:32, 3年前 , 20F
現在有些律所的收法是審級收費+超過一定辦理時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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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0:33, 3年前 , 21F
,再按時加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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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1:31, 3年前 , 22F
感謝每位大大給的建議 我會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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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26, 3年前 , 23F
按時很安全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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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48, 3年前 , 24F
等快滿六個月的時候再來談和解吧 你現在情況還這麼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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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48, 3年前 , 25F
之後復健交通都還要錢 六個月感覺都還不會好 而且如果有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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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48, 3年前 , 26F
釘之後取出也還要錢還要復健 現在估價錢變數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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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49, 3年前 , 27F
不過如果快六個月都還談不攏的話要記得先提刑事訴訟喔
09/01 22:49, 27F

09/02 10:13, 3年前 , 28F
不是很建議拖到快滿才"開始談" 復健那些可以洽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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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14, 3年前 , 29F
和解部分可以高估
09/02 10:14, 29F

09/02 10:30, 3年前 , 30F
酬金過高可以談或換律師, 不要拖到六個月滿前才處理,現
09/02 10:30, 30F

09/02 10:30, 3年前 , 31F
再可以請就請,還有車禍鑑定和醫療證明和後續復健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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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31, 3年前 , 32F
請律師的好處就是可以專心復健.
09/02 10:31, 32F

09/02 11:50, 3年前 , 33F
等調解發現溝通有困難再考慮委託律師?
09/02 11:50, 33F

09/02 12:50, 3年前 , 34F
可是現在開始談的話沒收據其實要談不太好談 後續的醫療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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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2:50, 3年前 , 35F
沒經歷過其實也沒這麼好估價 而且民事有兩年的期限 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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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2:50, 3年前 , 36F
談不攏就先告刑事訴訟就好 我覺得沒必要這麼急 把傷養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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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2:50, 3年前 , 37F
較重要 我之前被撞是這樣啦 給原po參考
09/02 12:50, 37F

09/02 16:14, 3年前 , 38F
先調節啊 不然你到檢察官那邊也會先問你有沒有調節
09/02 16:14,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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