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互毆互告傷害後已刪文
※ 引述《GcaSo (麥子他哥)》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因為行車糾紛兩人互毆
: 法院一審判決我傷害罪成立 拘役30日
: 法院一審判決他傷害罪成立 拘役35日 公然侮辱罪成立 拘役10日
: 我沒有上訴 我繳交了罰金 但是提了附帶民事賠償 求償20萬
: 他有上訴 也提了反訴 求償18萬7千888
: 而他反訴的證據
: 1.老闆手寫的薪資證明 (我有公司的勞健保證明以及薪轉證明)
: 2.老闆手寫的請假證明 (我有公司的打卡紀錄)
: 3.醫院的驗傷單還有就診證明(我也有)
: 4.別家診所複診的繳費單
: 問題:
: 1.高院對於他的上訴會有較低的判決還是駁回的機率比較大?
: (再過兩天就會有判決了,我會回來回饋,但是想知道哪個機率比較大?)
高院的判決是上訴駁回,但是緩刑兩年。(果然沒有出庭是錯的)
: 2.關於老闆手寫的部分,其實我知道這個手寫的薪資證明很灌水,
: 我可以在法庭上請他提出他的其他薪轉證明方式(例如銀行轉帳或者是勞健保等)
: 因而倘若他們無法提供而對他們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但是這樣起訴的機率大不大?
: 3.關於我這件案子的民事賠償部分,到最後會是誰賠得比較多錢?
這個民事的結果是 法院判他賠我33600。判我賠他30980。
現在一個新的問題來了,他倘若去法院要求強制執行,因為我有上班有工作有勞健保,
我的強制執行一定會還。
但是他的工作都是規避還款的領取現金的方式,也沒有辦法我如果去要求強制執行,
他根本就可以完全規避掉這條。
唉,實在不該跟拿不到錢的人打民事官司啊。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辦法解決這一項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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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不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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