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申請支付命令 但沒繳裁判費
※ 引述《cheermeow (撒嬌王 噢喵)》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今天去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中午12~13點去的), 因為不確定債務人的地址是否為戶籍地址,
: 所以只寫了"居所"(居所資料也不確定是否真實, 沒有戶籍地址所以所屬法院也不確定),
: 當下詢問代收狀紙的小姐是否還可以補正, 他只大概翻了一下, 說負責人會再聯絡你,
: 之後再通知你繳裁判費.
: 問題:
: 1.這個流程是正常的嗎?! 沒跟我收裁判費...
: 是會先發補正書給我, 我繳交債務人戶籍地址, 再同時補繳$500嗎?!
: 2.另外回家想到, 我的聲請書上, 最後面的日期忘了填了, 會怎麼樣嗎?!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今天收到法院的民事科通知, 請我繳交支付命令的聲請費$500, 想請問
1. 繳完費後, 我需要繳交 繳費證明文件嗎? 或是補正狀?
(如果是信用卡繳費, 要如何附上繳費證明呢?)
2. 原以為法院會請我補正對方戶籍資料, 但沒有!!
代表我當時寫的地址他們有檢查過是戶籍地嗎?! (會不會最後支付命令無效? ="=)
想請了解的版友 幫忙解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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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0494986.A.E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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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40,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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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4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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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42,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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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42, 2F
恩恩 主要是因為對方給我的地址, 我不確定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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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40,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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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40, 3F
原來有這種情況... 了解 謝謝!!
※ 編輯: cheermeow (220.133.90.134 臺灣), 05/27/2020 21:04:4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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