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婚宴場地停業,如何向餐廳討回訂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DS)時間4年前 (2019/09/11 14:18), 4年前編輯推噓3(3016)
留言19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時序: 一、108年5月20日 向新北市土城區某餐廳下訂金27000元, 約定於108年11月23日18時舉行婚宴。 並有簽付訂金單一紙。 二、108年6月3日 向喜帖公司定版,印製喜帖。 三、108年7月10日 欲向該餐廳聯絡,討論試菜及座位安排等事宜, 被告知目前餐廳將於7月底停業。致電聯絡 負責人,該負責人告知目前無法在原場地提供 服務,目前已找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場地, 但無法確定是否能如期完成裝潢。希望我能 等到8月9號,才能確定能否提供服務。 四、108年8月9日 周姓負責人告知板橋區之場地由於前業者 契約問題,無法提供場地;但在土城區有找 到新場地,希望我能過去看能不能接受。 五、108年8月13日 自行前往周姓負責人所述之土城區新場地, 發現場地與預想出入迥然而異,但致電周姓 負責人,其告知目前他人在台中,希望能回 來再談。 六、108年8月23日 與周姓負責人約定於108年8月30日11時 商談細節。 七、108年8月30日 向其表示無法接受此場地,希望退還訂金 27000元以及需重印喜帖的衍生費用3000元, 合計30000元。周姓負責人留下我的匯款帳號 並表示3天內會匯款。 八、108年9月5日 仍未收到款項,致電周先生;周先生表示 他忘了匯款,一定會於9月10日前完成匯款。 九、108年9月9日 我致電提醒周先生務必記得匯款,他答應了。 十、108年9月11日 至今仍未收到款項。 問題: 1. 若想透過支付命令,要求其返還款項, 這樣的行為是否正確? 2.要求喜帖重印的費用是否太過份? —————————————————— 3.另外好奇這樣我與餐廳關係是否算承攬? 補充: 由於對方從知道自己即將停業後,都沒有事先 聯絡。若不是自己打過去問才知道已經停業; 因此為了找新場地真的是忙得焦頭爛額, 又對方都是被動消極的態度,每次的口頭約定 不是忘記就是遲到甚至敷衍。故想請問我 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其還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08.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8182690.A.47E.html ※ 編輯: deathsoma (49.217.208.142 臺灣), 09/11/2019 14:19:02

09/11 15:37, 4年前 , 1F
理論上至少要加倍返還 只要3000也太客氣了
09/11 15:37, 1F

09/11 15:52, 4年前 , 2F
告吧
09/11 15:52, 2F

09/11 23:52, 4年前 , 3F
找一下其他受害者一起求償,省力省錢;證據夠多說不定
09/11 23:52, 3F

09/11 23:52, 4年前 , 4F
含有詐欺成分,可以提刑事
09/11 23:52, 4F

09/12 00:33, 4年前 , 5F
先消保官線上申訴看看
09/12 00:33, 5F

09/12 01:15, 4年前 , 6F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再考慮一下是否提起訴訟好了,現在
09/12 01:15, 6F

09/12 01:15, 4年前 , 7F
希望的是可以拿回訂金就好。倘若對方繼續拖延,不得已
09/12 01:15, 7F

09/12 01:15, 4年前 , 8F
也只好對簿公堂。
09/12 01:15, 8F

09/12 01:22, 4年前 , 9F
K大的想法我也想過,但以這個老闆到目前為止的表現,要
09/12 01:22, 9F

09/12 01:22, 4年前 , 10F
說他詐欺真的也不太好。對方是說他的原店面是遭到檢舉
09/12 01:22, 10F

09/12 01:22, 4年前 , 11F
所以勒令停業(是真是假不清楚)所以找了另一個場地要
09/12 01:22, 11F

09/12 01:23, 4年前 , 12F
給我們用,但場地樣貌差異太大,我方無法接受,要求退
09/12 01:23, 12F

09/12 01:23, 4年前 , 13F
訂金;但他卻一拖再拖,造成我方的困擾。可能在解決前
09/12 01:23, 13F

09/12 01:23, 4年前 , 14F
,只能上google給他停業中的餐廳負評洩憤吧...
09/12 01:23, 14F

09/12 23:54, 4年前 , 15F
老闆可能早就脫產了
09/12 23:54, 15F

09/23 18:26, 4年前 , 16F
老闆都面談要給錢連三萬都拿不出來 很明顯算跑路
09/23 18:26, 16F

09/23 18:27, 4年前 , 17F
三天後給錢都是緩兵之計
09/23 18:27, 17F

09/23 18:29, 4年前 , 18F
除非能證明對方早知道要停業,才能用詐欺
09/23 18:29, 18F

09/23 18:29, 4年前 , 19F
不然這個都算消費糾紛,只能用民法
09/23 18:29, 19F
文章代碼(AID): #1TU96YH-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