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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ttLifeLaw作者 (win)時間4年前 (2019/09/11 07:07), 編輯推噓5(5035)
留言40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想要請問一下 因為在某社團因為彼此對司法問題的價值觀不同 結果對方在爆怨社團公佈了我的fb的帳號 並且寫說「這個人很無恥」 上面頭像有我本人的照片 並且把他跟我的私訊公開 問題: 請問這樣子是否有違反個資法呢,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3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8156855.A.5C2.html

09/11 07:53, 4年前 , 1F
你的問題真多…
09/11 07:53, 1F

09/11 07:53, 4年前 , 2F
建議找法律顧問
09/11 07:53, 2F

09/11 15:50, 4年前 , 3F
如果您確定要提告,請不要至警局報案。直接將那些證據列印出
09/11 15:50, 3F

09/11 15:50, 4年前 , 4F
來、帶身份證、印章,至法院地檢署服務處找訴訟輔導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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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0, 4年前 , 5F
會告知對方觸犯了哪些法條,再去購買狀紙,然後跟書記官拿去
09/11 15:50, 5F

09/11 15:50, 4年前 , 6F
範本書寫遞狀。如覺得寫字麻煩,請到旁邊檢察署大樓,進去
09/11 15:50, 6F

09/11 15:50, 4年前 , 7F
跟法警說要申告
09/11 15:50, 7F

09/14 13:28, 4年前 , 8F
v大,為什麼不要去警局報案呢?最近我也告了別人妨害名譽,
09/14 13:28, 8F

09/14 13:28, 4年前 , 9F
是在警局報的,結果對方不痛不癢,還叫我讀熟臉書使用規定?
09/14 13:28, 9F

09/14 13:42, 4年前 , 10F
臉書你可以封鎖對方、可以不要用,管轄權不在台灣。
09/14 13:42, 10F

09/14 13:43, 4年前 , 11F
除非對方有明顯自己個資,他親友可辨識一樣未必有用。
09/14 13:43, 11F

09/14 13:44, 4年前 , 12F
警局報案的,此類都會查不到當事人結案。
09/14 13:44, 12F

09/14 13:46, 4年前 , 13F
自己提告的部分,「足矣認定犯罪證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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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3:48, 4年前 , 14F
講白一點,有爭議或閃躲空間,對方不是我,也不吃素。
09/14 13:48, 14F

09/14 13:49, 4年前 , 15F
能閃能躲的不會認罪,證據不足就無法起訴。
09/14 13:49, 15F

09/14 13:50, 4年前 , 16F
(足以認定犯罪,上面推文自動選字選錯更正
09/14 13:50, 16F

09/14 13:52, 4年前 , 17F
如果臉書認識+不知道對方個資=法院提告誰?
09/14 13:52, 17F

09/14 13:53, 4年前 , 18F
知道本人是誰、或有被告個資,才能繞過警局走法院告。
09/14 13:53, 18F

09/14 20:05, 4年前 , 19F
原來如此,謝謝J大,難怪對方一直說可能等牠死了,傳票要用
09/14 20:05, 19F

09/14 20:05, 4年前 , 20F
燒的給牠,唉~看來白忙一場了
09/14 20:05, 20F

09/14 20:41, 4年前 , 21F
世事難料,追訴時效內,也未必他們能逍遙法外。
09/14 20:41, 21F

09/14 20:41, 4年前 , 22F
台灣一直有跟美國國際刑警談互助合作條款。
09/14 20:41, 22F

09/14 20:42, 4年前 , 23F
主要先針對重大案件跟詐欺案件,但國際局勢一直變化
09/14 20:42, 23F

09/14 20:43, 4年前 , 24F
哪天簽備忘錄或有互助合作也不是不能辦。
09/14 20:43, 24F

09/14 20:43, 4年前 , 25F
如果是小吵小鬧,也沒深仇大恨,封鎖就算了。
09/14 20:43, 25F

09/14 20:45, 4年前 , 26F
主要問題在於臉書的管轄權不在台灣,無法提供個資。
09/14 20:45, 26F

09/14 20:46, 4年前 , 27F
除非是網軍、假帳號,否則臉書也不是完全沒線索。
09/14 20:46, 27F

09/14 20:47, 4年前 , 28F
如果你覺得很恨,想給對方教訓,可以自己抽絲剝繭。
09/14 20:47, 28F

09/14 21:28, 4年前 , 29F
J大,面對這種很皮的人,真心覺得累QQ反正就讓警察去查吧,
09/14 21:28, 29F

09/14 21:28, 4年前 , 30F
我也不撤告,能讓牠們得到教訓很好,不行也只能算了,謝謝你
09/14 21:28, 30F

09/14 21:28, 4年前 , 31F
一直回覆我,也謝謝樓上v大,你們讓我知道還是有好人的QQQQQ
09/14 21:28, 31F

09/14 23:12, 4年前 , 32F
警察不是不能查,但幾乎都只有你報案後回覆你而已。
09/14 23:12, 32F

09/14 23:13, 4年前 , 33F
不必幻想警察會再去碰你的案子,回答你完=結案。
09/14 23:13, 33F

09/14 23:14, 4年前 , 34F
你只能提供線索不是被告個資或嚴重新事證=結案。
09/14 23:14, 34F

09/14 23:15, 4年前 , 35F
你也可以一直蒐證提供警察,再檢舉警察瀆職之類的。
09/14 23:15, 35F

09/14 23:15, 4年前 , 36F
但意義效果不大,而且得罪更多警察一起擺爛給你看。
09/14 23:15, 36F

09/14 23:16, 4年前 , 37F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也跟你一樣很傻很天真。
09/14 23:16, 37F

09/15 01:05, 4年前 , 38F
唉,無論如何謝謝J大的建議,我心裡也有個底了,至少知道還
09/15 01:05, 38F

09/15 01:05, 4年前 , 39F
是有好人存在就好QQ
09/15 01:05, 39F

09/15 09:31, 4年前 , 40F
好人沒有懶人多,法、檢、警、調的懶人=爛人。
09/15 09:31, 40F
文章代碼(AID): #1TU2otN2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