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家人找工作需兩位連帶保證人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素材整理破百小時..)時間4年前 (2019/08/12 23:43), 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弟弟宅了數年之後忽然找了份工作,說需要保證人x2 看了一下是可以親屬,不過保證書寫的是連帶保證人。 工作聽說是 機具操作/管理 類型的作業。 有幾個令人非常顧慮的點就寫在問題吧。 問題: 1. 如有違背職務而須對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時,須負擔完全清償責任 並同意拋棄民法745條之先訴抗辯權 這個查了一下好像很多都會要求保證人拋棄? 2. 保證書有效三年,屆滿前三個月內,如無表示不續約則自動更新續約三年, 且續約次數不限 我覺得這個有點太超過了,都不用重簽這樣的約定會有效嗎? 3. 如被保證人因違反職務行為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願負擔完全清償責任, 且同意拋棄民法756-2規定之限制 這邊也查了一下,該條是限制賠償金額以被保證人該年薪資為上限, 拋棄此限制就是指,有需要賠償時,金額多少就必須全部賠完囉? 整體來說是無限續約的無上限連帶賠償責任合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4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5624622.A.1B1.html

08/13 02:07, 4年前 , 1F
前陣子有人剛問 #1LZQzMgm (PttLifeLaw)
08/13 02:07, 1F

08/13 09:22, 4年前 , 2F
你的手機合約也長這樣啊 綁約X年 不改約就自動續約
08/13 09:22, 2F

08/13 09:23, 4年前 , 3F
自動更新續約沒啥問題 不續約可以在合約期滿前說不續
08/13 09:23, 3F

08/13 09:24, 4年前 , 4F
合約本身沒啥問題 保證人可以不簽 但公司也可以不請
08/13 09:24, 4F

08/13 09:45, 4年前 , 5F
契約內容能接受再簽,不要想說簽了再主張無效
08/13 09:45, 5F

08/13 11:11, 4年前 , 6F
那個無上限意義不大。到時候出事了賠償金額還是法院判
08/13 11:11, 6F

08/13 11:20, 4年前 , 7F
意義很大 直接用契約條款拋棄756-2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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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1:20, 4年前 , 8F
喔喔。謝謝提醒。我修正。
08/13 11:20, 8F

08/17 11:43, 4年前 , 9F
若不懂,連帶保證人=最衰小的替死鬼,出事先被找。
08/17 11:43, 9F

08/17 11:45, 4年前 , 10F
一般保證人是找你找不到、或你已經被吃乾抹淨,才找
08/17 11:45, 10F

08/17 11:45, 4年前 , 11F
連帶保證人是你出事,他們直接就能上門合法索討索賠。
08/17 11:45, 11F

08/17 11:47, 4年前 , 12F
如果你有疑慮,可以請街友吃一頓大餐,請他們簽XD
08/17 11:47, 12F

08/28 14:30, 4年前 , 13F
通常遇到這種,最好換工作嘍~
08/28 14:30, 13F

09/10 00:06, 4年前 , 14F
臺北捷運公司到職就有保證人要簽呢
09/10 00:0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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