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職災&公傷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瑪薇絲)時間5年前 (2019/05/26 20:06), 5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在上班午休時間外出要去公司對面郵局, 公司未供餐且我已用完餐,無違反交通規則, 我在公司旁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走到一半被汽車輾過腳掌,當場有請警察也有急診送醫。 問題: 公司認定我並非因公而遭受傷害, 純屬個人私事動機在午休時間外出因而遭致災害, 故認定我的假別為傷病假並非公傷假? 我的個人淺見是午休時間屬上班時間, 我走在公司合理的往返路途上且尚未違反交通規則,應可申請職業災害? 但若公司不認定我為公傷假僅為一般傷病假的話, 我在職業災害的申請上根本就是稍顯矛盾? 應該是說,根本就無法申請職業災害, 連普通傷病給付的申請我都不符資格。 因為我只有門診並無住院, 普通傷病給付範圍限定住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手機排版,若有不易閱讀尚請見諒。 ※ 編輯: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10:24

05/26 20:12, 5年前 , 1F
你去郵局幹嘛
05/26 20:12, 1F

05/26 20:13, 5年前 , 2F
公司未供餐 如果你是去用餐還能說是"必要"而視為職災
05/26 20:13, 2F

05/26 20:13, 5年前 , 3F
私事的話無解喔
05/26 20:13, 3F

05/26 20:14, 5年前 , 4F
感謝K大回覆, 我一開始的動機說要去郵局處理私事沒錯, 上面這篇文我其實也有爬過, 但我打去勞工局詢問是得到: 我是一出公司就發生意外, 因午休時間屬用餐時間、是必要外出, 即使是用餐後再外出買飲料都可列為職災, 因為我連私事都尚未完成、也並非辦完私事返回公司途中發生意外,故可列屬職災定義範圍。 若我是辦完私事返回公司途中發生意外, 則無法列屬職業災害範圍。 因為發生的時間和勞資雙方各在乎的癥結點不同而產生有所爭議,才想上來詢問各位能者是否有相關經驗可剖析和分享請益。 ※ 編輯: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30:04 ※ 編輯: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30:04

05/26 21:27, 5年前 , 5F
勞保條例所認定的職災,跟勞基法認定的職災不同。
05/26 21:27, 5F

05/26 21:27, 5年前 , 6F
勞保條例所認定的職災,跟勞基法認定的職災不同。
05/26 21:27, 6F

05/26 21:28, 5年前 , 7F
勞保條例可以申請,就跟勞保局要阿
05/26 21:28, 7F
感謝t大回覆, 但很抱歉我智商不夠不是很能了解t大的意思, 可否麻煩您再跟我說明詳細一點嗎?謝謝您><

05/26 21:41, 5年前 , 8F
出事時已吃完飯要去辦私事也是你自己說的啊..
05/26 21:41, 8F

05/26 21:43, 5年前 , 9F
照你說的你就不符合職災要件喔..
05/26 21:43, 9F
抱歉沒有說清楚, 應該是說,當天離開辦公室前, 我同事問了我要去哪,我說要去郵局, 而後搭了電梯出了公司大樓, 就在公司旁的馬路斑馬線上發生意外。 因為發生意外當天, 我們公司最高主管經理剛好出差, 藉由我同事了解我當天意外經過, 所以他說我是因為要去郵局處理私事, 並不是出公差或者辦公, 所以判別我的假別為傷病假並非公傷假。 ※ 編輯: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7/2019 00:30:11 ※ 編輯: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7/2019 00:34:47

05/27 06:28, 5年前 , 10F
午休是休息時間不是工作時間,你已經用餐完畢並非維持
05/27 06:28, 10F

05/27 06:28, 5年前 , 11F
工作持續的必要,所以……
05/27 06:28, 11F

05/28 00:12, 5年前 , 12F
你找勞工局問問吧
05/28 00:12, 12F
文章代碼(AID): #1Swe5GOJ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