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請問偽造文書跟侵佔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ma)時間5年前 (2019/05/21 12:02),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去年二月爺爺過世,留下郵局保險金的受益人是阿嬤, 阿嬤因腦中風無行為能力,已經躺在醫院三年, 父親為財產清冊人,因為向法院申報財產清單明細更新, 無意間發覺這筆保險金去年三月已有人領走這筆保險金, 實際上阿嬤監護宣告4月底才成立,(監護人是兩個叔叔), 父親去跟總局投訴經過調查,去年有人領走這筆錢, 當時阿嬤無監護人,無阿嬤委託書,只憑身分證郵局就讓他領走支票, 連保險支票上都沒寫“禁止背書轉讓”,某親戚在該局工作, 一年後我們發現了,郵局昨天電話告知已“恢復原狀”把錢存回去再重新辦理程序, 問題: 我們想知道誰去領走這筆錢?經手人是誰? 郵局的人又推來推去的不願告知, 是否該報警處理?郵局嚴重疏失,又想大事化小。 沒有道理拿了錢被發現才還回去郵局就沒事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240.149.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8411357.A.169.html

05/21 12:36, 5年前 , 1F
已無侵占問題,因已恢復
05/21 12:36, 1F

05/21 20:24, 5年前 , 2F
刀捅進去,傷口好了照樣成立傷害罪。本件要提告發還是
05/21 20:24, 2F

05/21 20:24, 5年前 , 3F
能告,但如果拿錢的人是特定親等的親屬,本件則必須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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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24, 5年前 , 4F
人指名要告該特定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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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25, 5年前 , 5F
歸還頂多是緩起訴或緩刑等量刑
05/21 20:25, 5F

05/21 21:23, 5年前 , 6F
請問,款項已恢復原狀,侵占什麼?
05/21 21:23, 6F

05/21 21:27, 5年前 , 7F
啊,我了解您意思,因為即成犯 Orz
05/21 21:2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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