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已按鈴申告,請教後續法律和賠償問題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11/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騎機車)--有受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右上門牙骨折兩顆)
對方(騎機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險、意外險
對方--不清楚,出車禍當天打電話問他時說有,但之後無論對方還是保險公司都未與我聯絡過= =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皆為直行車,燈號為綠燈,行經路口時我因前方車輛回堵而停下,對方從正後方撞上然後我飛出去
我當時車速應為完全靜止,對方不清楚
初步交通事故判斷書是寫我無明顯過失,對方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六、問題:
目前狀況是對方三個多月來不聞不問,我方申請調解也未到場,也未請保險公司聯絡,我方已於2月底去地檢署提告
目前醫療費用約五萬(門急診+兩顆牙齒+挫傷復健等)
修車費480
醫療耗材1147
財物損失68
1. 我目前待業中,被撞當天正好是職訓局結訓,本應要開始求職,但牙齒受傷關係門面不佳且發音不清楚,所以一直沒有去面試,直到過年前(1/29)才裝好,請問可以請求就業損失嗎?
過去薪資底薪約四萬,請問可以請求該金額並附上過去薪資表嗎?還是只能請求基本薪資呢? 可以請求幾個月呢?
2. 目前兩顆牙齒是使用根管治療+全瓷冠牙套,但牙醫師說因門牙有位移和牙髓發炎,未來可能還需做牙根尖手術(自費1萬多左右)+過幾年牙齒可能還是需要植牙
但是診斷證明上未寫,請問可以向對方請求未來所需醫療費用嗎? 還是需請醫生加開什麼證明嗎?
3. 受傷當下照過X光未骨折,但因挫傷嚴重所以外傷好了後又去復健了兩個多月,最近發現右膝無法蹲下,還需後續再復健治療
當下雖然也有撞到膝蓋還有做震波治療,但是當初看診單據上都只有寫小腿挫傷,近期又因蹲下腳會痛且無法伸直回診,這樣需請醫生重開診斷書嗎? (應是半月骨和軟骨受傷,還在等檢查)
4. 看診+復健都是我自行騎車前往,這樣還可以請求交通費嗎?
5. 精神賠償的部份....
雖然目前牙齒已完成外觀及功能性,但還是有點不舒服QQ 咬合上也不習慣(上排其他牙齒受到撞擊也有點突出),還會有點隱隱作痛
肇事者當下未陪同就醫,事後也是我先打電話跟他說就醫狀況,之後就不聞不問,讓我們家人都覺得很生氣
另外就是膝蓋還需要復健多久不一定,這種情況下請求多少精神撫慰金合理呢?
因我有焦慮+憂鬱傾向,身體尤其是牙齒的病痛及待業的情況下讓我這幾個月都感覺很痛苦
我方並未想獅子大開口,所以修車及購買耗材都是能省則省,就醫也是使用職訓局的職災單減免部份負擔,連去疤都沒做,但對方顯然沒有合解的誠意......
6. 因調解不成立,我的保險公司希望我先申請意外險和強制險理賠,需要醫療收據正本,那如果之後訴訟可以提出複本嗎?(有蓋與正本相符章)
非本意的走到法律程序,希望能在地檢署偵辦這幾個月能先把該準備的準備好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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