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新建案建商代管期間做競選總部

看板PttLifeLaw作者 (Yummy)時間5年前 (2018/10/16 19:03), 5年前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大家好, 想要請較各位前輩,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我們社區是新建案, 目前尚未成立管委會是建商代管 建案是蘆洲的築禾豐社區 在上上周我們社區住戶發現1樓中正路的店面在架設鷹架, 詢問總幹事後發現是要做競選 總部, 剛好10/6有跟建商開社區大會, 當下有提出架設鷹架已經違反合約規範影響整體外 觀一致性, 競選總部的看板面積應該要比照合約與旁邊的富邦銀行一致, 建商代表也表示 會在回覆給各住戶們(皆有全程錄音), 但10/12發現在尚未回覆住戶的狀況下看板帆布已 施工完成。(如圖片所示) 當天有做了以下動作: 1. 住戶有去競選總部表示架設鷹架帆布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議員團隊表示會 報 議員, 但至今未取得回覆 2. 有投訴到候選人的FB私訊與Mail, 李余典的團隊在隔天周六有私訊回覆已立即請 團 聯絡!但後續在詢問進度狀況, 就不再回覆了,蘇貞昌團隊是至今都尚未回覆! https://i.imgur.com/VwMPz34.jpg
https://i.imgur.com/f3geVIy.jpg
問題: 上網查了資料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 根據公寓大廈規約會影響到外觀一致性的看板需經管 委會同意才可架設, 但因本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 但這樣也不代表建商可以代表住戶同意 不是嗎?就算要架設也要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吧? 非常感謝各位看完長的文字 對於建商這樣先斬後奏的行為真的很令人氣憤, 希望可以獲得各位的建議,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0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9687805.A.6F8.html ※ 編輯: SHINEMIMI (223.137.208.201), 10/16/2018 19:05:27 ※ 編輯: SHINEMIMI (223.137.208.201), 10/16/2018 19:06:27

10/16 19:37, 5年前 , 1F
可以告啊。告完也選完了。剛好拆掉
10/16 19:37, 1F

10/16 19:47, 5年前 , 2F
所以確實是不合法的對嗎?
10/16 19:47, 2F

10/16 20:10, 5年前 , 3F
是否合法要判了才知道吧
10/16 20:10, 3F

10/16 22:44, 5年前 , 4F
組自救會抗議然後找對手
10/16 22:44, 4F

10/16 22:58, 5年前 , 5F
找對立陣營控訴比較快
10/16 22:58, 5F

10/16 23:08, 5年前 , 6F
我原本想說最好是講理的方式解決,不行就只能下下
10/16 23:08, 6F

10/16 23:08, 5年前 , 7F
策!
10/16 23:0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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