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情侶分手後金錢糾紛
事實經過:
女方跟她前男友交往時,用女方的個資辦手機,但是現在分手了,男方繼續用手機卻不繳
電話費(月租一千多!)兩三個月。到被電信公司通知了才知道,而且男方故意不接電話
,找到男生的媽媽,媽媽說管不了她兒子。女方想解除這個電信合約,但違約金要六千元
註:女方是朋友,但沒有批踢踢帳號,由我代PO
問題:
女方想讓男方付電話費,畢竟用手機的是男方。請問有辦法嗎?還是只能摸摸鼻子吃虧?
另外合約應該是上網加手機,所以如果合約是女方的名字,那手機是不是算女方的所有物?
就算當初付錢的是男方。(這個是我個人想請教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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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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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usashi1006 (61.230.140.109), 12/05/2017 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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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花三百元補發sim卡,電信約照付(或付五六千解約),買個教訓嗎?
有辦法尋求一些法律途徑,討回電話費,或請男方付電話費嗎?
※ 編輯: musashi1006 (61.230.140.109), 12/05/2017 2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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