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親戚私自以我的名義購買股票
事實經過:
100年報稅時,稅單上面有兩項股利所得,
由於媽媽是證券公司營業員,所以一直以為是媽媽以我的名義購買股票,
我沒有特別去詢問,但前年我媽媽已出清股票,就我所知我名下也無股票,
這幾天報稅時發現還有一條股利所得,而且金額變大,
詢問媽媽後才發現他根本不知道也沒有買過這檔股票,
打電話去詢問才知道,基本資料核對完全正確,我名下共有三張股票,
第一張購買是在我6-7歲時,其他都是配股配息來的,
至今已經超過20年,但一直以來我也未收過任何股利,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客服說股利一直是以支票寄送到某地址,並且都有確實兌現,
透過地址去查詢才發現是我某位親戚的家,所以是他私自以我的名義去購買股票,
現在股票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他有領回,一部分在我的集保帳戶,
我們目前打算先掛失已領回的股票,並且將股利改以匯款的方式匯到我的銀行帳戶,
我們不確定他是否還有利用我的戶頭進行其他買賣,有可能買進賣出但是我們不知道,
他在某銀行任職,我也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的戶頭,
但打去他服務的銀行確認沒我的帳戶。
問題:
問題:
我和家人討論目前的解決方式是按兵不動,我們將股票掛失再將股利轉回我戶頭,
我和家人討論目前的解決方式是按兵不動,我們將股票掛失再將股利轉回我戶頭,
1. 請問如果親戚要跟我拿回他的股票及股利,我可以不歸還嗎?他是否可以告我侵占?
1. 請問如果親戚要跟我拿回他的股票及股利,我可以不歸還嗎?他是否可以告我侵占?
2. 請問如果他跟我攤牌,我可以告他嗎?他有什麼規避的方法嗎?
2. 請問如果他跟我攤牌,我可以告他嗎?他有什麼規避的方法嗎?
3. 他身為銀行員,職位也不小,卻做這種事,請問對他職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雖然已屆退休年齡)
因為他女婿是好像滿厲害的律師,我想先了解一下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我雖然沒具體損失但也是受害人,我希望保護自己,
我雖然沒具體損失但也是受害人,我希望保護自己,
而且其實我不想歸還這筆資產,因為錢對他很重要(雖然這筆錢只能買他一個包包),
而且其實我不想歸還這筆資產,因為錢對他很重要(雖然這筆錢只能買他一個包包),
我希望他清楚知道不能夠這樣為所欲為濫用職權,
我希望他清楚知道不能夠這樣為所欲為濫用職權,
法律知識不夠多,這種狀況似乎也滿少見的,還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法律知識不夠多,這種狀況似乎也滿少見的,還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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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5.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64022494.A.D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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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指我要掛失股票及將股利轉到我戶頭是主動行為嗎?
請問是指我要掛失股票及將股利轉到我戶頭是主動行為嗎?
只要我做了我會沒有法律上的立足點嗎?
還是您這段話的意思是建議我要主動出擊呢?
抱歉問題很多,謝謝您唷~
抱歉問題很多,謝謝您唷~
※ 編輯: eyes555 (111.241.25.197), 05/24/2016 0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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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六七歲,我父母也確實沒有經手這些事,
無論是股票買賣或者是抽股票我確實都是掛名的,
無論是股票買賣或者是抽股票我確實都是掛名的,
我也沒有任何資金流向及下單憑據,
統整一下各位的回覆,
統整一下各位的回覆,
所以即便這筆股票確實是在我名下,稅金也是我繳納,
我也無法對這筆資產有任何主張,
我也無法對這筆資產有任何主張,
只能就他的行為去追究法律責任,該筆資產也是屬於出資者對嗎?
那請問針對他的行為,有哪些罪刑可以追究?
那請問針對他的行為,有哪些罪刑可以追究?
我找了一些資料和統整了他的個性,
我找了一些資料和統整了他的個性,
猜測整個狀況如下:
我和他的戶籍都在同一個地方,他可以輕易取得戶籍謄本正副本,
我和他的戶籍都在同一個地方,他可以輕易取得戶籍謄本正副本,
當時我的年紀只要戶籍謄本就可以開戶,
他應該是拿我的戶頭去抽股票,但是幸運抽中了卻不敢說,
利用他在金融業的一些人脈或者手段把應該要主動歸到我戶頭的股利轉成寄送支票,
反正能不被發現就維持原樣以不變應萬變。
反正能不被發現就維持原樣以不變應萬變。
我說的保護自己是指如果我採取了這些主動行為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這樣我才知道下一步應該是什麼,
畢竟對方在金融業幾十年,又有財力人力面對法律問題,
而我基本上在財力方面要請律師有點困難。
而我基本上在財力方面要請律師有點困難。
謝謝大家~
※ 編輯: eyes555 (59.124.137.18), 05/24/2016 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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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支票是我的名字沒錯,
確定支票是我的名字沒錯,
所以他也有盜領支票。
所以他也有盜領支票。
有咨詢律師了,
他說牽扯到證交法和銀行法,
他要再確認一下。
謝謝大家~
謝謝大家~
※ 編輯: eyes555 (42.72.254.201), 05/24/2016 19:44:23
※ 編輯: eyes555 (42.72.254.201), 05/24/2016 1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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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支票上是我的名字,
只要他也可以自己兌現嗎?
因為股票擁有者名義上是我,實質上是他。
我其實沒有要自己用,
我其實沒有要自己用,
只是他應該也知道我需繳稅,
卻完全沒有主動處理,
轉進自己戶頭(其實本來就在我戶頭)一方面也是要請君入甕,
實際上我也完全不會動股票,
股利的部分是因為稅金是我繳的,
我不知道這部分我也不能動,
我不知道這部分我也不能動,
現在我知道了,我也會想想別的處理方式,
莫名其妙當人頭真衰………唉…
莫名其妙當人頭真衰………唉…
謝謝大家~
※ 編輯: eyes555 (111.241.25.197), 05/24/2016 21:53:48
※ 編輯: eyes555 (111.241.25.197), 05/24/2016 2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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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專業意見,
我知道我的權限在哪裡了,
我知道我的權限在哪裡了,
會和家人及律師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由於屬家務事,
非常感謝各位版大的回覆,
晚點會刪除此文,
希望大家都能看到我的感謝!
謝謝大家~
※ 編輯: eyes555 (111.241.25.197), 05/24/2016 2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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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希望這個案例可以供人參考,
謝謝。
※ 編輯: eyes555 (111.241.25.197), 05/24/2016 23: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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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們第一次吃虧,
我們也不是唯一一個被占便宜的人,
我們也不是唯一一個被占便宜的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發現時只能往這個方向去處理真的也非我所願……
親戚走到這步也很難過,
其實我家從十幾年前就跟他斷絕往來,
而且他對我們及其他親戚所有無情的作為也夠令我們絕望了!
我想如果告訴全家族的人,大家應該不會覺得我的選擇太過不留情面。
很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eyes555 (111.241.42.126), 05/25/2016 2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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