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無故被資遣和年終獎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風箏)時間8年前 (2015/12/10 21:38),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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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去年12/1到職,被通知做到這個月底。 這週一被主管臨時通知要選擇自己離職或被資遣,隔天我回信說要被資遣。 但他要我離開的理由很奇怪,說不能cover同事不適合這個團隊等等(網頁設計),不過 分內的工作都做得很好,總之背個莫須有的理由在領年終前被離職。 問題: 且公司當初有簽合約,年薪14個月,現在不想付這筆錢,說因為沒有做到農曆年前,只願 意付資遣費。 請問各位被資遣的理由可以在離職後去勞工局調解嗎?還是現在直接去調節呢? 這部分是不是有要補償什麼? 人資現在拿東西給我是否都不簽名保護自己? 還有兩個月的薪水是否要付給我呢?謝謝 http://i.imgur.com/fmlnuG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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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21:42, , 1F
績效和年終不一樣,如果營運不好,攤開財報就GG不用談囉~
12/10 21:42, 1F

12/10 21:43, , 2F
您好,可是超過一年了應該以14個月算嗎?
12/10 21:43, 2F

12/10 21:44, , 3F
你PO的是年終,實際上合約是績效,後面還一堆但書,除非當
12/10 21:44, 3F

12/10 21:45, , 4F
事者,不然不會知道條件是否成就.
12/10 21:45, 4F

12/10 23:13, , 5F
去問法扶妳的CASE符不符合勞工訴訟扶助
12/10 23:13, 5F

12/10 23:13, , 6F
符合國家出錢就告公司吧
12/10 23:1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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