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要告過失傷害,對方卻一點也不怕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霸嗨森阿)時間8年前 (2015/08/27 16:29), 編輯推噓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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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上禮拜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騎機車 我受傷 老婆跟小孩頭暈 也有去醫院開診斷證明 僅挫傷 x光照骨頭無大礙 不須住院 只請半天看醫生的假 對方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馬上報警 去警察局作筆錄 我的機車倒地 只有牽起來 沒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計程車只有強制險 我機車也只有強制險 我自己有意外實支實付可理賠個人的受傷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機車 對方是計程車 單線道 旁邊停滿汽車 我在我的路權上 單線道應該都是機車可以騎的範圍內 計程車在路上靠右的位置 為機車的行進位置 當下我以為他是路邊停車或者要右轉之類 因為他的位置非常靠右邊 而且在我的行進路線上 我只好從他的左方騎過去 他從後視鏡沒有看到我 說要左彎 有打方向燈 我發現他要大轉彎時已經快撞上了 我的車速不快 為了閃避 我從他左後車門前方約1/5處開始跟他碰撞 刮到左後車門1/5及駕駛側門 整個電子後照鏡撞到掉下來 我以右手肘跟機車煞車的部分去抵擋碰撞 因此我的右手受傷 撞到之後他有問我人有沒有事 要不要送醫院 我說手跟腳扭到 隔天我的手腫起來 無法舉起 也無法騎機車催油門 休息第二天之後沒事 我的機車是老車了 車體部分是還好 當下他是跟我說他要回轉 後來進警局之後 他跟警察說他要左轉 從外側車道要大回轉 絕對不對 從外側車道要左轉 因為距離左轉車道還有一段距離 除非他想135度直線過去 不然要左轉的路徑也不對 計程車原本是否靜止狀態我不知道 但他的確是在機車行駛路線上(或者靠路邊) 那邊的路邊是紅線區塊 也不可以停車或讓乘客下車 我的車速不快 為了閃避碰撞 我慢慢地從他左後門刮過去 我懷疑他是真的要來個大回轉 因為以我閃避的角度以及車速 會刮到那麼大一痕 很有可能是他原先就想大回轉 回轉角度那麼大才會讓我閃避不急 他很有信心認為是我從後面撞他 他說他只是要左轉 切過來內線道準備要左轉 並且提供他的行車紀錄器 機車跟汽車最後停止的地點是路寬的1/2位置 (單線道 最右邊是個轉彎紅線 最右邊一排有停汽車) 我大約從路寬從右邊數來1/3處跟他碰撞 這樣表示他是從很右邊就開始切過來 他承認後照鏡沒有看到我而撞到我 我也沒注意他沒有打方向燈 因為他的車靠的非常右邊 或許就是他打方向燈準備左彎 我又剛好要直行的瞬間發生了碰撞 六、問題: 1.我撞到他左後車門1/5開始刮到駕駛側門,最後後照鏡整個打下來 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這樣是從後面撞他, 說我要負擔的成數絕對會比較多 我的認知是我並不是從後面保險桿去撞他 並沒有從後追撞或推撞的問題 因為我撞到的是他的側門 而不是後半部 他認為我從後面撞他該負責任,他是被撞的人 我認為路權在我,我昰直行路線,他突然要轉彎或者回轉 切的太快而讓我閃避不及,造成此次的碰撞 到底誰說的對? 2.我該付的責任,全部有哪些? 司機沒有受傷,只有車體部分要求我賠他電子後照鏡一萬多 兩片側門3600 財損部分是民法的部分 如果未來有需要打官司, 我最多最多會負的責任就是賠他這一兩萬塊修車費,對不對? 3.我受傷了,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回答:"要告就去告"! 昨天我電話告知對方我受傷並且有去醫院照X光開診斷證明 我老婆跟小孩受到驚嚇 也有去醫院作檢查 這次是運氣好 我的反應夠快加上車速並不快 外傷部份只是害我的手腳跟腰扭到 但後續復健的費用如何處理? 司機說醫藥費他可以負責 (我想他是想用強制險賠之類的) 我有告知他我頂多賠償他的是民法部分 也就是修車的一兩萬塊 但如果他要跟我索賠這修車的部分 我也會告他過失傷害 這是屬於刑法的部分 我告訴他過失傷害幾萬塊到幾十萬塊都可能求償 除了醫藥費 我還可以索賠無法上班的費用 精神損失費用 他聽到精神損失費用部分 冷笑了一下 然後說他去修車 他沒辦法上班 也可以索賠囉? 我告知他受傷的是我方。而我對他只有財損的民法部分。 他是無法跟我索賠精神或者無法上班的費用。 不知道這點是否正確? 這位計程車司機只有國中學歷 開計程車的經濟壓力應該也是有的 我實際請假休息也只有半天的時間 我月薪八萬多 如果真的要一直請假跟他索賠似乎也是可以 但我跟老婆討論過 大家都是辛苦賺錢養家活口 這次幸好沒太大傷害 並沒有想要他賠醫藥或過失傷害的費用 畢竟要他賠 或許他也賠不起 只是覺得在我的路權上被撞了 我們受傷了 不知道過失傷害的嚴重性 怎麼會反咬回來我們修車費用? 我有告訴他 今天撞的是老人家 可能傷害就沒那麼低 要付的過失傷害費用可能會很可觀 但他就是置之不理 他回了我一句話"我沒有過失 告什麼過失傷害 是你撞我 要告就去告" 對方的態度是這樣處理 原先不想以刑逼民談和解 似乎真的要走上刑法這一條 他才會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但是我好奇 他的朋友跟同事都在跑車 難道不知道對方受傷是很嚴重的事情嗎? 還是計程車司機們又會有哪招可以應付這種小車禍? 不管司機是要左轉還是回轉 最後撞擊點是中間偏右 表示我原先是靠右狀態沒錯 司機也坦承後照鏡死角沒看到 不可能有0肇責情形 應注意而未注意情況下,我又受傷了 如果七天之內談不攏和解,我是否就直接去找警察告過失傷害了呢? 還是要先寄存證信函? 我不懂他是因為無知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還是真的就是賭一口氣要跟我拼了之類的? 4.30天之後會有初步判定結果可以免費申請 目前雙方談判是等到那時候再來談責任幾成賠償的問題 我沒有車禍的經驗 老實說作筆錄的當天 警察相當的隨便 想說是小車禍 所以我猜初步判定結果也是寫得很籠統的公文 另外還要付3000去申請車禍肇責鑑定之類的 這時候才可以去判斷雙方各該賠幾成 這個要賠幾成的責任 是只財損的部分 還是還要加過失傷害 假設他要求賠財損兩萬塊 我要求賠過失傷害八萬塊 肇責鑑定出來他六成責任 我四成責任 那是賠民法的財損兩萬塊~六四分帳 還是民法+刑法部分10萬塊去六四分帳 5.我載著一位四歲小孩站在前方踏板 後面載老婆 這樣有可能會被開罰三貼的費用嗎? 這樣三貼的情形對我這次的案件肇責判斷是否會有影響 我承認這一部分是我個人的過失 6.當天受到過度驚嚇 加上第一次出車禍 休息兩天之後 心情有比較平復 自己也沒有作筆錄的經驗 只照警察當天問的問題回答 後來我認為我有必要補充一些現場的狀況說明 比如計程車一開始的位置、撞到我跟我說他要迴轉等資訊 目前已經過三天 我是否還可以去警察局跟警員說我要補充筆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5.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40664191.A.FA1.html

08/27 16:33, , 1F
沒有人規定他一定要怕阿....
08/27 16:33, 1F

08/27 16:35, , 2F
送鑑定不就好了
08/27 16:35, 2F

08/27 16:43, , 3F
管他講啥,有傷直接地檢署遞狀告刑之後附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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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7:40, , 4F
所以原po是想打以刑逼民的算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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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8:56, , 5F
為什麼一定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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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9:01, , 6F
要告是告得成,肇事責任送鑑定就好,不過人家就不怕啊!
08/27 19:01, 6F

08/27 20:48, , 7F
計程車司機大都沒在怕的 = =
08/27 20:48, 7F

08/28 07:53, , 8F
說不定他身上已經揹好幾條了,債多人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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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04, , 9F
而且他就繼續當她計程車司機 紀錄又沒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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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0:39, , 10F
多看幾個過失傷害判決書!如果只是挫傷,通常判一月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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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0:39, , 11F
所以,沒什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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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1:32, , 12F
說真的,告就告而已,又不是被判刑後要被肛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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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1:32, , 13F
搞不好對方身上早就背過更大條的 case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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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1:33, , 14F
說不定講出來讓你知道,你隔天就立刻撤銷過失傷害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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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3:46, , 15F
我真遇過 被告過失傷害的表示:X 我讓你知道啥才叫傷害
08/28 13:46, 15F

08/28 13:46, , 16F
就把被害人打到頭顱開兩次刀 = =
08/28 13:46, 16F

08/28 15:22, , 17F
我不懂司機到底要怕啥?沒見過世面才會怕吧
08/28 15:22, 17F

08/29 00:23, , 18F
您前面說單線道,後面又說外側車道? 請問到底是幾條線?
08/29 00:23, 18F

08/30 02:25, , 19F
我想說 為什麼他不能請求精神賠償 他也是當事人又不是
08/30 02:25, 19F

08/30 02:25, , 20F
路人
08/30 02:25,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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