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租屋合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FAR)時間9年前 (2014/10/07 00:4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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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 小弟有關於當初租屋合約的兩個小問題想請教 1.租屋報"租屋稅"扣除綜合所得稅的部分 是否合約上"稅務方面"的部分完全沒有填寫 即使我去報所得稅 房東也不能將他必須付的所得稅要求我付 (因為契約自由的關係 房東可以要求所得稅務方面由房客負擔,前提是雙方同意) 2.合約上加註部分雙方都沒有簽名 那加註的部分是否有效力呢? 原本想查相關法規可是因為不是學相關的不知怎麼查 大家都只說加註塗改部分要簽名 最好在押日期 如果再加上印章 幾乎無法否定 但是沒說到如果 都沒簽名 那是否有實質效力? 請各位為小弟解答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12.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2613746.A.7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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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是當然有效 但是起爭議時說是你自己後面寫的 又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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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或找不到一式兩份的話會扯很久 所以最好還是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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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合約沒有的房東當然不能叫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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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K大解惑! 所以沒簽名也是有效 只是可能有爭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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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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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註部分一開始就是鉛字(市售),那就是契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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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2:30, , 7F
加註部分是完全手寫 ,鉛字是說印刷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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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3:06, , 8F
加註手寫當然會有爭議 畢竟啥時寫的完全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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