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機車罰單效力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genie)時間9年前 (2014/08/30 01:03), 編輯推噓0(0016)
留言16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前兩週騎機車出門辦件急事,在經過某個路口時跟著前面的車子一起左轉, 平常我騎機車都會兩段式左轉,但當天因時間緊迫才會選擇直接左轉, 結果就被警察(一男一女)攔下來, 我向警方表示我有急事,可否盡快開完罰單讓我離開, 整個過程中是女警在寫罰單,也因為我的要求寫得很倉促, 最後她寫好罰單要拿給我簽名時, 發現下一張的複寫聯完全是空白的,也就是「罰單沒複寫到下一聯」。 當下那一瞬間三人都窘了一下 =.= 因為我急著要走, 就問男警說:「我是不是直接簽在空白的複寫聯上就好?」 那個男警(應該是女警的長官)心中大概也不太高興,因為我趕時間, 結果女警犯了錯,反而要耽誤我更多時間, 所以男警就說不用簽了,叫我先離開, 所以「我沒簽名,也沒領罰單」就走了。 但是兩週後我收到罰單的正本, 只是不確定這是當初女警寫的那張罰單,還是他們又重新寫的罰單。 問題: 請問這張罰單我當下既沒簽名,也沒領到單子, 是事後才收到罰單,請問在法律上這張罰單是否具有效力? 我認為當下簽名的用意是要證明: 「我確定知道警察開給我的是"正確"的罰單,而不是其他捏造的違規事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42.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9331787.A.C9D.html

08/30 01:15, , 1F
簽收只是表示你收到罰單 不表示承認違規
08/30 01:15, 1F

08/30 01:17, , 2F
就像簽收掛號一樣 只是證明你已經領收..拒簽那就只好寄給你
08/30 01:17, 2F

08/30 07:58, , 3F
真有趣,誰規定罰單一定要當場開的那一張才正確?? ^_^
08/30 07:58, 3F

08/30 07:59, , 4F
是不是違規事實?? 罰單上面不是寫得很清楚嘛???
08/30 07:59, 4F

08/30 07:59, , 5F
所違反的行為,地點.時間,以及違反的條文不是就寫在上面?
08/30 07:59, 5F

08/30 08:00, , 6F
捏造的違規事實?莫非開的是 你沒戴安全帽???
08/30 08:00, 6F

08/30 08:01, , 7F
您搞錯意思了吧,罰單簽名與否,跟對您的違規處分無關聯
08/30 08:01, 7F

08/30 08:02, , 8F
就算她寫好了罰單,您也可以當場拒簽拒領呀,又不會逼你.
08/30 08:02, 8F

08/30 08:03, , 9F
先去想一想什麼是 "正確" ,有異議就去申訴吧.....
08/30 08:03, 9F

08/30 12:36, , 10F
沒有重大瑕疵的話 通常都是相信警察不會無故刁難民眾
08/30 12:36, 10F

08/30 12:42, , 11F
拍照逕行舉發的罰單也沒簽名啊...
08/30 12:42, 11F

08/30 12:54, , 12F
單單原PO倒數三行就已經誤解誤很大了..
08/30 12:54, 12F

08/30 17:35, , 13F
簽收不等於承認 拒領不等於不用繳錢 你認為不等於正確
08/30 17:35, 13F

08/31 06:44, , 14F
你簽名的用意是收執,不是確定違規事實
08/31 06:44, 14F

08/31 06:45, , 15F
所以罰單的效力沒有問題
08/31 06:45, 15F

08/31 14:53, , 16F
感謝各位的答覆!
08/31 14:53,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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