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離職提出期間滿一年

看板PttLifeLaw作者 (CHAOS)時間11年前 (2014/05/27 22:49),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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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妹於去年6/6至現今公司報到,今日提出書面離職,目前已跟主管表示希望於6/13離開。 問題: 1 工作未滿一年,於10天前提出離職,在這10天期間內滿一年,年假7日是否可休? 2 目前單位缺人,主管表示希望我能在找到人後七月份再走,是否可請勞工局介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4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1202148.A.E4D.html

05/28 10:13, , 1F
所以你的真意是6/6就要離職,只是要雇主多付你7日薪水。
05/28 10:13, 1F

05/28 12:22, , 2F
可以休不過你要提前十天
05/28 12:22, 2F

05/28 19:56, , 3F
第二點是由你自己決定 萬一自己決定公司強迫這樣可以檢舉
05/28 19:56, 3F

05/28 19:58, , 4F
1要先講就行。不過,和2一樣,取決於人,怕是…
05/28 19:58, 4F

05/28 20:59, , 5F
感謝各位的回答^^
05/28 20:59, 5F

05/30 14:57, , 6F
勞工局介入緩不濟急,倒是該想想你要的時準時走還是休假
05/30 14:57, 6F

05/30 14:57, , 7F
不能而折換的金額.
05/30 14:57, 7F

06/01 07:55, , 8F
這樣有假日沒放滿七天喔
06/01 07:55,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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