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相關問題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3/09/3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當事人死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做筆錄,應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貨車為公司營業用,有強制險200萬元與第三責任險100萬元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為營業全聯結車的駕駛,駕駛占用快車道一半寬度熄火停車。
我父親騎機車,撞上貨車最左邊角,當場死亡,測出酒精反應。
事發時天氣陰雨,貨車並未放置警告標示或閃警示燈,該路段沒有監視畫面。
去年底開過一次偵察庭,對方駕駛說公司方面需要申請事故鑑定,檢察官認無必要,但有幫對方送件。
三月初開鑑定會議,昨天收到了鑑定書,
鑑定意見為:
我方於雨夜酒精濃度超過法定值駕駛重機車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自後追撞停車,為肇事主因。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第3項、114條第2款)
對方於雨夜駕駛營全聯結車占用部分車道停車,為肇事次因。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條第1項第1款、112條第1項第1款)
六、問題:
各位板上的專業人士你們好:
很抱歉在此提出這些問題,希望沒有不當或冒犯之處,還請大家幫忙。
家人覺得我父親已騎行約十公里路程,最後車禍發生處僅離家300公尺,撞擊點經研判為聯結車之最左邊角,位置剛好於道路中央,我父親並未偏離道路騎車。該路段為雙向道,若對向有來車,貨車之停放造成的會車寬度減少,亦影響行車安全。
因該路段無監視器,故上述說明也僅是私人的主觀解釋,我知道父親酒後駕駛絕對有錯。
接下來想請問:
我方與對方調解兩次,因金額有差距故未成,目前我方已獲賠強制險200萬元,我查詢過一些資料,知道會依過失比例扣除,法官判賠之金額可能也差不多如此,是這樣沒錯嗎?
另外我方家屬認為雇用該駕駛的貨運公司沒有善盡管理貨車的責任,任由員工將貨車徹夜停放於社區交通要道,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起訴之後,希望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問是可行、合理的嗎?有可能在這裡獲得賠償嗎?
家人也希望可以再談和解,大約100-160萬(對方有第三責任險100萬,原先對方保險公司肯賠60萬),目前尚未開庭故當然也不知對方能否接受,如要和解,最好請律師幫忙對嗎?
之前犯保協會曾與我們聯絡,似乎可以申請律師扶助,只是不知道現在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對方駕駛及公司有可能會脫產嗎?
我對法律不甚瞭解,來此提問,不外乎希望能在合理範圍內獲得適當賠償,再一次感謝各位指點,如內容有不足或無理之處,盼請指正與給予意見,真的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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