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因車禍互告過失傷害,3/26要上法院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4/03/22 15: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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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板上先進大家好,小妹在102.7.17發生的車禍糾紛尚未解決, 先前有po文尋求板友們的協助,受益良多,謝謝板友們! 3/26要上法院了,想再請求板友們提供意見,畢竟人生第一次,有點緊張...... 車禍經過小妹不再贅述,簡單過程一下~~ 102.07.17 發生事故 102.12.17 對方提出在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但調解未成立。 102.12.29 對方至警局向我提出傷害告訴 103.03.05 至車鑑會開車禍鑑定會議 (對方委託子女出席) 103.03.10 收到鑑定報告 對方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逕行左轉) 我方為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103.03.13 收到刑事傳票,3/26開庭。 問題: 1. 請問檢察官還有可能要求雙方進行調解嗎?我可以拒絕嗎? 2. 雖然我方肇責較低,但仍有責任,無論未來判決如何,是否需要繳納訴訟費用? 3. 對方已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六萬六千多元, 在調解委員會上仍向我索賠10萬元,這部分資訊在開庭時是否有用? 4. 承上,對方申請理賠若我方覺得不合理之處,是否可提出? 例如:住家至診所僅280公尺,卻申請了340元的交通費。 是否還有需要注意的呢?還請板上先進們不吝為小妹提點~~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20.204

03/23 03:00, , 1F
對方過失約占7成左右 檢察官會勸和解 不成功也許
03/23 03:00, 1F
文章代碼(AID): #1JBJjNN5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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