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關於勞基法 - 特別休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孤伶刀 八荒無盡)時間10年前 (2014/03/14 10:45),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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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J8ccDbB ] 作者: evilplayer (孤伶刀 八荒無盡)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關於勞基法 - 特別休假 時間: Fri Mar 14 10:29:27 2014 在我以前的公司,特休假都是想請就請,沒有任何限制 但在新公想請特休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敝公司的員工規則中: B. 本公司員工申請特休二(含)日以上之特休須於五日前辦妥請假手續; 一(含)日以內之特休申請須於3日前辦妥請假手續,否則均以事假或曠職論處。 在此規則下,臨時有事一律只能請事假(不支薪),這樣還蠻困擾的…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九 章 工作規則 第 70 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 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 方法。 就此來看各公司制定自己放特休的規則是合法的囉? 請不吝指教,謝謝~ -- 干戈止 秋水清泓蒼龍隱  武者風 天地一睨任吾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30.6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vilplayer (118.163.130.62), 時間: 03/14/2014 1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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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放法是勞資協商,所以特休實益會放在資方不同意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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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順道一提期限內自己未請完資方可不折抵,若有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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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福利.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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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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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行政管理,雇主和你有工作規則或契約約定,仍要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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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否則想請就請,也是不妥。當然,你可以反映這條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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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主管機關處理,但結果不一定有利於你。因為不是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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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而是要求勞方提前通知,以便資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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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a,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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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8crM7L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