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小心撞到對方 對方要求請假的工作損失
是這樣的,我朋友在一月底時一個人開車不小心擦撞到一台機車(雙載)
雙方隔天都有到警察局做筆錄
沒有逃逸不處理
我們都很和氣表示
賠償疑問或後續追蹤需要申請,可以討論與溝通....
1.因為那時候對方機車有摔到
對方說一定要急用機車
我朋友想說盡速讓對方有個交通工具,金額二萬多給對方的維修車行,讓他去修車...
(雖然那時候覺得很貴,但因為對方有擦傷,
且機車維修單有報價明細哪裡壞掉,
但都只是寫個大概~~多少多少~~XX總成**$二千多,加一加二萬多
想說就是先花錢消災算了,不然二萬多都快要可以買到一台代步車了)
2.醫療急診以及後續醫藥,保險公司已負責,應是無大礙的擦傷。
3.不解的是,對方因工作請假的部分,沒得到的薪水詢問我怎麼會這樣
因為對方表示是過年期間
會有一些額外的薪資
一天可以賺到六千到七千元以上(工業區作業員輪班制 可能有加班費 過年特別補助費)
所以撞到雙載的
薪資賠償又要來個二萬多
(以上都是對方文字敘述,沒有證明。)
他還有一些像是安全帽損壞 手錶損壞 計程車費用 他也希望一併算一算
總要有證據吧
請對方的公司開立公司證明、或請假證明、或沒上班的證明
對方卻說我們公司薪資不公開
表示賠償完畢就可以和解
這幾天我朋友很無奈也很無能為力
因為一般人一天上班的薪水可以這樣高?? 何況他自己請假的 沒上班也要索賠??
詢問當初辦事的警察也很訝異
表示公司薪資證明也要透明化 不是開價二萬就是口頭講一講就是當真
我想請問版友
這件事情的啟示
是應該要雙方見個面好好談的價錢嗎
但對方每次開個價就是 萬字頭
若都沒有達到共識
真的是雙方讓法院去裁定嗎??
不是不想解決問題,是一種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因為看到很多新聞都是提告! 法院見! 等等字詞
想說這樣的案子若是給法院處理 賠償的金額會大於三萬嗎??
我很能體諒對方受傷的辛苦,但遇到這樣情況真的都沒有雙方通融與圓緩的空間
希望能聽到各位大大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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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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