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問題請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無言)時間10年前 (2014/03/12 11:30), 編輯推噓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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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n00065324 (打雜小弟)》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103.3.10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後車撞前車 : 後車有擦傷,救護車送醫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被追撞的前車向前滑行後停下立起中柱 : 後車人車倒地,車被扶起 : 當下前車在後車要求下報警 : 雙方皆有做筆錄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雙方只有強制責任險 : 未聯絡保險公司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事故:後車撞到前車 : 車輛:雙方皆是機車 : 地點:雲林縣上海路T字型路口 : 經過:前方機車(甲)左轉 : 後方機車(乙)在後撞上甲方車尾 : 甲方人車無事 : 乙方人車倒地,並有擦傷 : 甲方立即停下扶起乙方 : 並在乙方堅持下報警 : 警察研判地點後 : 乙方要求救護車送往醫院 : 而後筆錄 : 甲方承認未注意後方來車,但主張 : 乙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行車速度20~30 : 乙方主張甲方太晚打方向燈 : 且未注意後方來車,造成受傷 : 當下在警局尋求和解失敗 乙方準備提告 : 六、問題: : 請問各位應該如何處理才好,我是甲方,沒有注意到後車 : 對方堅持這點要向我提告,索取賠償 讓他告吧! 擺明就是要錢 搞不好還不敢告= = 不要去調解委員會 只會橋錢 你沒受傷去那穩死的 沒注意到後車? 證據呢? 不要笨到自己說自己沒注意XD 提告後還會做一次筆錄 小心應對 : 我不懂法律,不懂為何被撞還要被提告 : 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懇請指點 別怕被告 就算被告你有千千萬萬不對 我猜對方還是會跟你去調解會 要錢而已 要告就讓他告吧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21

03/12 11:40, , 1F
謝謝您的指點,目前的狀況是在等初判表
03/12 11:40, 1F

03/12 11:41, , 2F
在警方提問時 先問天氣 雨天 視線不佳
03/12 11:41, 2F

03/12 11:43, , 3F
而後問我是否有看到後方來車 我回答沒有 注意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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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3, , 4F
就被撞到了 看來我真是笨到家了 謝謝
03/12 11:43, 4F
你的說法成立=應注意而未注意 反正會有第二次筆錄可以翻供....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63.22.18.21 (03/12 11:46)

03/12 11:49, , 5F
好的,謝謝,仔細想想路口有閃黃燈,我減速慢行,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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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0, , 6F
燈左轉,後照鏡看到後方來車,轉彎後就被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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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1, , 7F
但警方說 根據現場還有車子受損層度 撞擊力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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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2, , 8F
雙方的速度都不快應該沒有超速問題,謝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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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2, , 9F
第二次筆錄時我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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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3, , 10F
p.s.沒看到後方來車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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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原因通常會寫「未注意車前狀況」,車後狀況也?實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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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5:41, , 12F
說就好,別前後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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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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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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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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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0, , 16F
謝謝您的指點,目前肇事原因未出來,但在警局對方揚言
03/12 21:00, 16F

03/12 21:01, , 17F
提告,一時驚慌,所以先向版友尋求協助
03/12 21:01, 17F
文章代碼(AID): #1J7zJVSh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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