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問題請益
※ 引述《tn00065324 (打雜小弟)》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103.3.10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後車撞前車
: 後車有擦傷,救護車送醫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被追撞的前車向前滑行後停下立起中柱
: 後車人車倒地,車被扶起
: 當下前車在後車要求下報警
: 雙方皆有做筆錄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雙方只有強制責任險
: 未聯絡保險公司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事故:後車撞到前車
: 車輛:雙方皆是機車
: 地點:雲林縣上海路T字型路口
: 經過:前方機車(甲)左轉
: 後方機車(乙)在後撞上甲方車尾
: 甲方人車無事
: 乙方人車倒地,並有擦傷
: 甲方立即停下扶起乙方
: 並在乙方堅持下報警
: 警察研判地點後
: 乙方要求救護車送往醫院
: 而後筆錄
: 甲方承認未注意後方來車,但主張
: 乙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行車速度20~30
: 乙方主張甲方太晚打方向燈
: 且未注意後方來車,造成受傷
: 當下在警局尋求和解失敗 乙方準備提告
: 六、問題:
: 請問各位應該如何處理才好,我是甲方,沒有注意到後車
: 對方堅持這點要向我提告,索取賠償
讓他告吧! 擺明就是要錢 搞不好還不敢告= =
不要去調解委員會 只會橋錢 你沒受傷去那穩死的
沒注意到後車? 證據呢? 不要笨到自己說自己沒注意XD
提告後還會做一次筆錄 小心應對
: 我不懂法律,不懂為何被撞還要被提告
: 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懇請指點
別怕被告
就算被告你有千千萬萬不對
我猜對方還是會跟你去調解會
要錢而已
要告就讓他告吧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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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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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成立=應注意而未注意
反正會有第二次筆錄可以翻供....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63.22.18.21 (03/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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