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初判表出來但無法研判
甲乙雙方都寫一樣的話:本案因各造當事人陳述之說詞不一,且現場已移動,無法明確釐
清肇事前各造當事人之關係位置及動態
故在無其他相關具體跡證(如 監視錄影畫面或目擊者證詞)可供佐證下
本案無法據以研判。
丙方(乘客):當未發現肇因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2.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兩人受傷,對方無傷, 有就醫。
友人:頭有腦震盪(頭有暈眩)、頭部外傷,其它外傷部分有右臉顴骨、左臉擦傷、
上嘴唇、右肩、左右膝蓋、右腳背。
我: 右手擦挫傷、左手挫傷、左手第五指指骨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已被破壞(車搬動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僅有強制險,對方似乎也有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友人騎乘機車往三峽橫溪方向的路程中,忽然被左後方的機車撞上,先撞車身
接著撞上龍頭,雖然有力圖保持平穩,但仍然無法穩住車身,接著倒地,
友人臉部著地、我也倒地,我們的車子被路過的機車騎士扶起,對方行駛一段距離
才停下來查看。
警察來的時候,對方緊咬著是我的錯,硬說是我們騎的很快。當時是四點左右,
有點塞車,所以友人的車子不會騎得太快,加上是在慢走道行駛。
她無預警地撞上讓我們有點措手不急。
六、問題:
1 有需要主動向對方請求賠償嗎?即使對方有可能堅稱是我方的過錯。
或是連絡 對方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及請求賠償的時間點?
2 有哪些項目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強制險的賠償項目?
3 等初步事故研判表下來,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才能請調解委員會協調,
可以申請離住家較近的調解委員會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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