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性侵未成年少女
※ 引述《smallartist (皇阿瑪吉祥)》之銘言:
: 請問一下,一位少女現19歲,在兩年前,在八大場所上班,後被迷姦,喝下一杯啤酒之後人醒來已在汽車旅館
: 醒來後因為驚恐,又不知如何是好,拿了對方的皮夾後現金七千圓就趕快逃跑了
: 回到家後,媽媽也不知道怎辦,只打給對方質問,對方還矢口否認,但是為了追討皮夾內的現金七千圓一直威脅糾纏要拿回來
: 恐嚇她不還錢就讓他沒辦法在那上班,後來帶少女上班的媽媽桑,俗稱大班
: 也在中間希望息事寧人,而且還幫對方要回那七千,少女不想多事,把七千還給了對方
: 想問,事情已經過了兩年,是否還有追溯期
: 這位少女在事情發生過後一年才認識了我,那時候告訴我的時候已經歸還現金了
: 這位大班是否有法律責任
: 現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顯示被性侵,但是少女,跟少女的媽媽姐姐事發當時馬上就得知了
: 而那位大班也知道,請問有證人的話可以嗎?
: 如果大班怕被抓到帶未成年少女而不願意作證當時發生的那件事的話,那案件還能成立嗎?
: 雖然氣憤,但是事發當時我卻不知道這件事情讓沒辦法替他討回公道
: 這位少女因為背負著全家人的生活經濟壓力,爺爺奶奶的經濟壓力,不得不去上班
: 因為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質疑自己怎麼沒防範,事發當時是在店裡,完全昏迷裝態被扛了出去卻沒人得知,連大班也不知道
: 而且還被下了迷藥,一杯就倒
: 當時還小,連大班也不肯幫,只想著怕被抓到帶未成年,而讓他吃了這個悶虧
: 少女的媽媽也不知道在幹嘛...
: 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兩年去了
: 這樣如果還有證人夠嗎?還需要什麼證據呢?謝謝大家的幫忙
因為直接證據(驗傷結果、藥物反應)都沒了
所以光靠被害人、證人指證..等間接證據很難定強制性交罪
然而因為女方有拿錢 會變得像是性交易價錢談不攏
反而會多ㄧ筆竊盜 (雖然最後也會是輕判)
至於大班是整件案情裡面刑責最重
有卡到媒介的問題 保證被重罰
男客人我想是最幸運的沒被告
就算要弄他兒少性交易 他也會辯稱他不知悉女方未成年等等..
或是可以告他恐嚇 只不過也是證據薄弱
最後也不會有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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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17.61
推
02/22 07: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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