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網路買賣糾紛,若可證明對方惡意詐欺

看板PttLifeLaw作者 (Breaststroke)時間10年前 (2014/01/25 11:18), 編輯推噓2(2039)
留言4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弟在PTT版與一位版友購買蘋果平版64G版本, 購買前有與賣家LINE的對話記錄 可證明賣家說他買全新的是18900元, 後來我收到是16G版本, 16G版本上官網查就可以查到訂價是12900元, 而64G官網查的售價是18800元 價差約5900元, 之後對方就消失不回應, 後來有使用LINE新帳號連絡到賣家, 賣家有回應,但是我表明身分後對方就消失了, 小弟事發第一天有先到警局跟警員做記錄, 隔天有依據對方寄給我物品的地址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不過應該是留假地址與假姓名, 因為有依循對方帳號有查詢到真實姓名與地址還有其他的手機 問題: 小弟四件事情想詢問: 1.賣家此行為是否符合詐欺構成四要件?? (一) 存在於詐欺人方面者 1. 須詐欺人有詐欺之故意 (1) 須有使被詐欺人陷於錯誤之意思。 (2) 須有使被詐欺人因該錯誤而為之。 2. 須詐欺人有詐欺之行為 (二) 存於被詐欺人方面者 1. 須被詐欺人因詐欺而陷於錯誤 2. 須被詐欺人因錯誤而意思表示 2.若構成詐欺,可否建議小弟該走刑事詐欺還是民事詐欺? 3.我是否要再補寄一封存證信函到我查到的另一個地址? 還是只要寄到對方寄件給我上面留的地址就足夠?? 4.該賣家還在PTT販賣蘋果商品,我可否先將手邊的資料交給警方, 請警坊出面協助?? 最後小弟想表達並非在意這價差5900元, 而是希望讓犯錯者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讓犯錯者之到社會還是存在應有的公理正義, 不可有心存僥倖的想法!! 希望版友可以協助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19.48

01/25 12:27, , 1F
東西沒拿到的話 算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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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2:27, , 2F
怕萬一被騙的話 先前有人做法是將一元匯款帳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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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2:27, , 3F
檢舉並申請凍結該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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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2:35, , 4F
樓上,這樣做法會被告誣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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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04, , 5F
更正 因為東西已經拿到了 這樣告詐欺的話有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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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26, , 6F
但對話記錄對方說買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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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16G的官方售價是1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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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對方是在蘋果晶實科技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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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27, , 9F
如果我証據充足對方應構成詐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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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28, , 10F
另外我也可以証明對方是惡意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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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交易糾紛屬民事...除非他拿的是假貨山寨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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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28, , 12F
所以是否可以從消費糾紛推到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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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30, , 13F
你硬要告基本上不會成立...都說不屬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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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3:43, , 14F
四構成詐欺要件哪一項不符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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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可以証明對方明知是16G確故意賣6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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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有可能構成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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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要能舉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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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後的置之不理,看起來就是具有詐欺故意,如果對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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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名假址,基本上就已經夠了~詐欺與債務不履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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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區別跟難處就在於,如何判斷對方是交易時的明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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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故意),還是給付時的忙亂有錯(單純債務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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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得給了東西就不是詐欺,或者純粹因為買賣而生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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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就屬於純民事糾紛,還是要看對方行為時的意思~(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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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貴了,這不算詐欺,這是自由市場行為,原廠售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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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行情高低等,都是要自己做的功課~本件癥結在於買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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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給16G的這部分~而不是說好買16G,但買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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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4:14, , 27F
因為在交易過程中對方有拍發票的型號+購買日期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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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上是在台灣的APPLE晶實科技購買,由型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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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時間點店家的售價應該是12900元(16G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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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賣家在提供發票前說"我買18900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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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賣家沒有特別拍到發票售價的部份,我認為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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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上面的售價應該是12900元,所以認為賣家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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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4:17, , 33F
而非給付時的忙亂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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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可以舉證賣方事後惡意迴避不理, 是因為我ㄧ共利用了 1. LINE (對方沒有讀,有可能是封鎖我了) 2. PTT站內信告知我會去郵局寄存證信函 (寄信後我有查詢對方信箱狀態是"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隔天變成"最近無新信件" 兩個畫面我都有拍照存證, 證明賣方是有讀過我的訊息但是並未積極回應。) 3. 手機聯絡 (無接) 4. 換另一個LINE帳號密對方 (對方回應了,但是我表明身分後,應該又封鎖我) 5. 因為我用賣家帳號搜尋到賣家的姓名與地址, 與賣家寄件給我留的姓名與地址完全不相同, 我是否該補寄存證信函給我查詢到的地址與姓名, 事後在法庭上我才有立場說明我已經給賣方寬限期限, 但均無回應我才會報案 只是警察局的警員回覆這種一定會敗訴, 我才只能尋求PTT法律版專業人員的幫助, 因為這種事件若是法律都無法制裁, 那利用僥倖心態做壞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 一定要讓做壞事的人知道社會還存在公平正義, 才可以減少犯案率, 若是本人後續有成功處理此件事情, 會整理所有資訊, 把經驗回饋給PTT的版友分享遇到類似情況該如何處理以及蒐證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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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故意,留給檢察官跟法官去判斷,只要達到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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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夠提起刑事告訴就好了~現在重點在於你們當時談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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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究竟是16G,還是64G,這點要說實話,如果是為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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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想退貨,而虛造事實(講好就是16G,為了告人說是6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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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反而就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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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我都有紀錄備份, 賣方的PTT販售文章是寫64G, 並且回覆給我的LINE是說原價18900元, 並拍了發票給我(但是發票上沒有拍到售價, 不過事後由發票上的型號查詢該品名應該是16G的而非64G的) 發票上的店家(晶實科技)在當時的時間點販售此型號的產品, 價格為12900元而非18900元, 所以我認為這部份應該是詐欺故意而非單純的債務不履行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4:31)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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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發票上的品項是寫16G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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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上並沒有特別註明是16G或是64G, 發票上僅有拍到"物品型號"跟"購買日期"以及"購買店家名稱", 不過從對話紀錄明顯賣家要賣的是64G版本而非16G版本, 否則賣家怎麼會說"原價18900耶~"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5:06)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5:06) ※ 編輯: breaststroke 來自: 210.68.135.8 (01/25 15:07)

01/25 15:56, , 40F
足夠讓你提告而不會成立誣告了 心有不甘就提告吧
01/25 15:56, 40F

01/25 18:25, , 41F
非偽造,就不算誣告了
01/25 18:25, 41F
文章代碼(AID): #1Iuoq1X-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