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告了恐嚇,強制罪,公然侮辱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ushiranui)時間10年前 (2013/10/16 19:5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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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今早去派出所報案 要告對方恐嚇,強制罪,公然侮辱 筆錄做了四小時 問題: 回來後才想到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 打電話去110問,轉刑警隊給我(?) 接電話的說 如果有指認照片,已經知道對方是誰,年籍資料 " 可能 " 就不用三聯單 1. 這回答是假的吧 ? 2. 如果沒有三聯單,是不是表示報案未成立 ? 3. 我其實有點希望報案未成立 因為我戶籍在高雄市,目前居住台南市,人在高雄市工作,案件發生在高雄市 但是一個月後會換到台南市工作 屆時要回高雄市出庭是有點麻煩 所以如果報案未成立的話,我可以在台南市報案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47.190

10/16 20:09, , 1F
建議找律師確認比較穩妥。
10/16 20:09, 1F

10/16 20:28, , 2F
最好還是要喔...不然沒三聯單會被吃案了
10/16 20:28, 2F

10/16 21:06, , 3F
確實沒有一定要三聯單啊,警察沒說錯
10/16 21:06, 3F

10/17 14:41, , 4F
三聯單能幹嘛? 發票還可以對獎勒
10/17 14:41, 4F

10/17 14:42, , 5F
法院從來就沒在看三聯單這東西 你都指名指證了 算是發破
10/17 14:42, 5F

10/17 14:43, , 6F
案件 照警政署的規定 發破案件也可以不主動開立三聯單
10/17 14:4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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