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離職後請求公司刪除個人資料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巫餅乾)時間11年前 (2013/07/13 02:57), 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當初任職前公司時個資法並未實施,當101/10施行時公司也沒有 提出任何個資法同意收集、利用的文件簽核。 問題: 本月初離職,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刪除當初的應徵資料、到職時填 寫的資料,除勞基法規定的勞工名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4.83

07/13 03:03, , 1F
刪除什麼啦 你的資料是可以賣錢嗎 看~
07/13 03:03, 1F

07/13 03:05, , 2F
1樓的 放尊重點 看
07/13 03:05, 2F

07/13 07:43, , 3F
1樓,個人資料還真的可以賣錢耶,
07/13 07:43, 3F

07/13 07:43, , 4F
你自己的個資都不知道被賣給幾個人了
07/13 07:43, 4F

07/13 07:44, , 5F
突然發現1樓的id好眼熟,我竟然跟你認真...
07/13 07:44, 5F

07/13 14:17, , 6F
一般人的個資不用1塊錢就可以買到了,有什麼價值啊,哈
07/13 14:17, 6F

07/13 21:34, , 7F
勞基法第七條 應保存五年
07/13 21:34, 7F

07/13 21:36, , 8F
沒看到除了名卡資料 剛推文就忽略吧 ~~
07/13 21:36, 8F

07/13 22:14, , 9F
薪資部分可能還要涉及財稅法規等,所以別想太多.
07/13 22:14, 9F

07/14 00:00, , 10F
真的可以賣錢 只是一般人賣的價錢很低
07/14 00:00, 10F

07/14 10:52, , 11F
你的意見怎麼這麼多啊
07/14 10:52, 11F

07/14 15:47, , 12F
警告 再有爭議性或可能引起爭端或無法律意見推文者
07/14 15:47, 12F

07/14 15:47, , 13F
將水桶處分
07/14 15:47, 13F
文章代碼(AID): #1Hu56Cyq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