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毀謗/公然侮辱?
事實經過:
A(女性) B C D(男性)為皆同事 無上下屬關係 D為新人
B為此次負責帶D的人 但公司文化無學長/姊制
若D向其他同事請教 其他同事也會教他
以下「」為確切提及/email中寫出的字眼
A與D於上班時間去逛展覽(D自行表示想跟A去 A並無對D提出邀約)
但已事前報備過小主管 也已徵得小主管同意
B私下使用通訊軟體向C表示
AD兩人「翹班」去逛展覽非常不應該 且有「帶壞」新人的意圖
A得知後寫了一封email給B 說明當天看展已徵得過小主管同意
且請B提出說A「帶壞」新人的證據 「不要隨便污蔑別人」
「有意見也請直接說,不需透過第三人」
email中無任何情緒字眼 且無副本給任何人
B看完後回信給A
表示A為一位「沒有自制力的員工」、上班「亂跑出去/偷跑出去」、對D「獻殷勤」
且無法舉出任何事證有何「帶壞」新人之行為
只有提及A上班「瀏覽BBS、逛網拍、使用通訊軟體」等等B認為無業務之行為
(但A認為她公司事情從無延誤 且有時也會從BBS/網拍找到業務相關之資訊
公司也無封鎖這些網站 上司也從未表示過任何意見 此對錯並不應由B來評斷)
信中指責A為「不懂得尊重別人/講話大小聲沒大沒小/愛在別人講話時打斷別人說話/
上班時間做無關業務之行為」
並副本給C
A收到信後 回信向B表示B有「獻殷勤」之想法為「腦補很嚴重」
針對B指責A之缺點
A表示「你不認同我的行為那是你的事,我沒有想要得到你的認同,說句難聽的話,
你的看法關我屁事,你又不是我長官,但是麻煩你不要帶入個人的批評。」
A爾後得知C將email轉發給其他同事
B又再次回信 說A講的都是「歪理」有事可以「請跟主管投訴」
A將email轉給主管
問題:
1. A認為自己並無任何過錯,B副本給不相關之第三人C,造成散播之意圖
想對B提出毀謗罪,是否可成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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