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請問協議書上該怎麼寫)

看板PttLifeLaw作者 (HSNN)時間11年前 (2013/05/27 21:4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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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訂婚後、結婚前 購買了一棟房子(總價1,050萬元) 頭期款400萬由我母親支付(有匯款憑證) 我先生也出了95萬頭期款 與100多萬裝潢費用 然後房子名字登記我先生 之後兩年的貸款利息也由我先生支付 那現在要離婚了 我沒有要分一半財產 只想把當初我母親出的400萬拿回來 可是我先生說 等他房子賣了 才有辦法還 但我先生說話十分沒信用 用說的實在不可靠 況且如果房子都不賣 或是10年後才賣 那怎麼辦? 問題: 在離婚協議書的財產處理方面 我除了寫 “甲方(男)需支付乙方(女)新臺幣400萬元,...” 之外 我還要寫期限嗎?或是寫他還錢的方式嗎? 例如:以匯款方式還? 以支票方式還? 謝謝指教 很怕沒寫清楚 到時候我先生又鑽研字眼上的漏洞不還錢 或是拖個好幾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96.117

05/27 22:27, , 1F
直接設定房子的抵押權啊
05/27 22:27, 1F

05/27 22:41, , 2F
不寫期限 你之後會很麻煩...如樓上所述是好辦法
05/27 22:41, 2F

05/28 08:52, , 3F
金額頗大的話找律師研判
05/28 08: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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