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病假的扣薪方式 ?
事實經過:
2013年3月24日
當晚小弟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急診,醫生診斷後建議馬上住院做處理
所以,3月25日開始請病假,當四月份領三月份的薪資單時,薪資單上面是
扣三月的其中五天薪水,因為治療和復健過程長達兩個星期所以四月份開始
4/1 ~ 4/15日是請病假沒有上班的情況,小弟是從 4/16 日開始上班
今天 5/6 日,領四月份薪資單時後,老闆扣了我半個月的薪水 !
(小弟我是領月薪的)
老闆計算方式如下
月薪 / 30 days = 一日薪資 (四月份,我從 4/16 日開始上班)
一日薪資 * 15 days = 病假日薪資
底薪 - 病假日薪資
● 休假制度: 周周休 (和公務人員一樣見紅就修)
問題:
問題一:扣了 15 日的薪資是合理的嗎 (小弟算月薪)
問題二:四月份有清明連續假日,也算在病假內也是合理的嗎
(小弟爬文得到的答案是 "好像" 要超過三十日以上才會把假日算進病假)
問題三:如果真的是超過三十日以上的病假才能把假日算進病假的話
那我頂多也才三個禮拜又一天,是不是也不能把我的六日薪資給扣除掉!
謝謝各位大大的指點
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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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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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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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以上大大,看來已經知道是哪一方違反了規定。
※ 編輯: sshinchang 來自: 220.136.105.118 (05/07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