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網購"服務"的七天鑑賞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Kay)時間12年前 (2013/04/26 15:4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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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我想把【服務】更精簡化一點,假設是純服務呢? : EX1.租用網路空間服務為期半年,賣了三天沒有瀏覽率,覺得沒效,想退服務退錢 : (這好像不算是服務? 算商品嗎?) 算是商品,就像租房子一樣...基本上會簽租賃合約 看合約退費的內容為何,依合約來進行 : EX2.打電話給律師法律諮詢3小時收費3千元,覺得不滿意,七天內想退服務退錢 : (問都問完了是要退什麼?) 你覺得能退嗎?對律師提告?還是要跟律師公會申訴? 諮詢費用的服務屬於勞物性質,不會退費 : EX3.找代買從美國買一件衣服,看不喜歡想退貨+退服務 : 代買服務結束了,那協助退貨又是另一個服務,協助完退貨之後, : 拖買者又 鑑賞期內,退還"協助退貨服務"這樣? 退貨可以退,但是代買屬於勞務,不能退,若要請代買者退,須另付退貨勞務費用 : EX4.買雅虎關鍵字廣告,用了五天成效不佳想退廣告退錢 廣告也比較像是租用關係 租用廣告欄位 也是看合約內容來規定 : 所以我對於消保法裡面的"商品"比較沒問題, : 但經營者提供"服務",是要怎麼退? 服務已經付出了,怎麼退回服務? : 把諮詢者洗腦,忘記律師講的話? : 把網路空間移除,但三天已經用了怎麼辦? : 衣服已經買了可以退,但代買服務怎麼退? : 廣告刊了可以撤,但廣告都刊了五天怎麼退? 把看過廣告的人洗腦嗎... 要先界定商品與勞務的區別,就可以知道能不能退費了 勞務:設計,諮詢,客製化,代購...這類"一次性"的服務 詳請參閱民法第528~552條 -- 我不是英雄,不是智者,也不是菁英,我更不是大大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路人 叼著煙斗 啜著熱茶 游走在 室內設計 居家修繕 煙版 法律版 生活法律版 盡力的協助他人 打造一個屬於自己的溫暖的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04.226 ※ 編輯: niceshotse 來自: 123.194.104.226 (04/26 15:50)

04/26 23:21, , 1F
太認真了!
04/26 23:21, 1F

04/27 02:45, , 2F
代購有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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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0:09, , 3F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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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18, , 4F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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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UY_ROf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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