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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ttLifeLaw作者 (夜晚微涼的海風)時間11年前 (2013/01/14 09:36), 編輯推噓11(11092)
留言10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言:如果違反板規(不能PO在這個板),請板主通知我自D,謝謝。 主題:通常律師對自己的業務狀況大多諱莫如深而不會公開宣揚,不過最近網路出現一個 網站「評律網PinLuWeb」(網址:www.pingluweb.com),可以供大家參考喔。 資料來源:○○律師通訊第209期第2版。 實際案例:1.某知名大律師沒有在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導致其當事人第一審敗訴判決確 定,該知名大律師竟然向當事人說是因為法官收錢的關係。 2.某律師為了開B案件(酬金似乎較高),竟然在請假不成後直接不去開A案件 的庭(沒有委任複代理人),結果開庭當日被諭知一造辯論終結。 3.某律師對於應該要贏的一般案件,竟然用錯了法條(請求權基礎),導致其 當事人敗訴。 4.某律師對於交互詰問制度似乎完全不懂(老律師比較容易有這種狀況),還 是接受刑事委任為當事人辯護(只能為他的當事人哀悼了),提出的答辯內 容也是"哩哩落落"。 5.某律師答辯:被告在警詢中的自白應該屬於傳聞證據,應該沒有證據能力。 .............(還有很多其他的例子) 意見:我覺得應該公開法官們對律師的評價,避免大家找到很貴、很有名氣或者很會表演 卻很爛的律師。讓新進這個行業而具有熱誠與專業的律師們有出頭的機會。板友們 覺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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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板主很忙沒空通知妳 若違反板規被檢舉會直接處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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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09:55, , 2F
「媒體表現」與個案中「法官評價」機制,同樣無法表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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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板主又不領妳薪水 幹嘛聽妳的還通知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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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看板規 看有無違反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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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白花大錢 把大錢拿去花在公認的第一理律上就好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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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熱誠與專業。(另關於前言部分同D大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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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2:21, , 7F
多數的人都希望買到cp值高的貨物,價錢高也不見得品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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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讓大家有足以判別律師好壞的資訊才對,這應該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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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2:25, , 9F
depravity所謂公認的第一理律是指什麼?如果是指品質...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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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並沒有到"公認第一"的程度吧?個人也不贊成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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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白花大錢 把大錢拿去花在公認的第一理律』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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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2:29, , 12F
至於法官評價是否可以揭露不熱誠與不專業的律師,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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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台灣多數人是奧客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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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CP直高而不是對等對我而言本身就是奧客行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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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律師真的非常糟糕,請大家務必慎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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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但不贊成depravity的說法,每個人想法大概都多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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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天天上夜店還會私通敵營收錢的有遇過比這遭的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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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遇過有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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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會知道嗎 而且法官評價不會受勝敗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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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 有些必敗當事人卻堅持要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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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消息面與看事情的角度或有不同,多揭露一些資訊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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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收的好讓她有律師還是不收的好讓他省錢卻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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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應該是可以肯定的(垃圾資訊除外)。似乎不需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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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資訊不夠充分(基本上也幾乎不可能一次把全部資訊都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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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否定其意義與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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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olaus 來自: 114.39.96.46 (01/14 12:59) ※ 編輯: Iolaus 來自: 114.39.96.46 (01/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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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對個案律師表現的評分表,一來是出於法官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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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精確的量表去量化(打分數)該律師的表現,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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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高低多寡的加權因素,各個法官看法不同,能否具體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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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評價會是個問題,其二,律師辦理案件必須尊重當事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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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如果法律分析結果,建議當事人認罪協商,但當事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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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做無罪抗辯到底,又要求律師必須把當事人自己認為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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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答辯、上訴理由寫進訴狀中,而法院在為律師評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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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將這些鬼扯的理由列入評量結果中,也難以做到對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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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觀評價。如果這個評價,旨在供作律師轉任法官時的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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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那麼屈從當事人意見,違背職業道德要求(在野法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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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一併列入考慮,不算不公,但如果是對該律師熱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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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的評價,就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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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到好律師,或建立有意義的評量機制,這個想法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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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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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土策略,在當事人間廣受好評(尤其是服刑的當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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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地的多數律師及法官卻大多對其持負面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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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懲戒機制...實在是個讓我極沒有信心的機制。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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嘮嘮叨叨又講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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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住是說我自己啦,不是叫你不要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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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美門研介那一型的,算是好律師還是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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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們對律師的評價有時也會挾怨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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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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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6:53, , 72F
當事人連服刑都廣受好評 法官卻評價不佳 卻要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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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律師乾脆都迎合法官別管當事人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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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知別的律師不是...鄉人皆惡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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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請律師的是當事人吧,為何要去對法官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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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顧客滿意度高的服務提供者競爭者不滿然後說這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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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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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機制可以整合統計當事人對律師的評價,這個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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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可能的揭露各種相關資訊,對需要律師的人來說,應該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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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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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可以有助於當事人避免碰上文章中所講實際案例的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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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應該至少值得思考要不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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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usnow的問題,以文章中的實際案例來解釋,那些案例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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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他們請的律師有多爛,這也是為什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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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揭露資訊(包含公開法官對律師的評價)的原因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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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越考越多,本土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如何真正地淘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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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3:44, , 87F
律師,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發生,讓當事人享受實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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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請到爛律師花錢又受罪),揭露資訊應該可以被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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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用了爛方法可是當是人滿意度高為何是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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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0:39, , 90F
連要坐牢的都滿意 這來爛不是只有能起死回生的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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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實務經驗的人或許比較知道為什麼,不知道為什麼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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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0:47, , 92F
方便說。總之,還是尊重各位的個人意見,其他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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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方法好結果對當事人就是好 對司法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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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保護當事人不是保護司法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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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護司法正義 請當司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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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道德的律師本身是一件沒有職業道德的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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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能理解當事人認為好的律師,在法官眼中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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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爛是什麼樣的邏輯。 律師從來不是要讓司法贏的,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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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讓當事人能夠獲得利益,要揭露資訊沒啥不好,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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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律師的對頭所獲的資訊居然比直接請律師的當事人還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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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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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3:29, , 102F
yuusnow顯然誤會了我的意思,在這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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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盡量揭露資訊這一點,似乎是可以獲得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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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ys4aes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