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擦撞後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 引述《nicky0428 (小芸妞妞)》之銘言: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我直行(時速不超過40於外車道),前方右側(非道路,好像是斑馬線或路邊)有位媽媽
: 騎車看著右邊衝出來要左轉,
: 太突然雖然車速很曼還是煞車不及
: 路口僅有斑馬線無閃燈無紅綠燈,
: 我車頭撞到他車子左側,我人車都沒倒
: 但對方倒地右腳腳踝擦傷嚴重
: 當時他說上班時間先把車移到旁邊...
: 我就乖乖聽話了...
: 後來發現他腳踝擦傷面積約10*15公分,
: 我就打電話報警,到了急診初步X光後骨頭沒問題,做了簡單包紮
: 預約當週週六複診,
: 之後做完筆錄後我就先行離開
: 當天幫他申請我的保險理賠,打電話跟他說把收據留著就可以申請了
: 車禍隔週我有電話關心他的傷勢如何,
: 他說骨頭沒事,但看中醫說淤血很多要一直跑中醫,要坐計程車行動等等
: 我請他把收據流好可以申請理賠,好好養傷
: 大概就是這樣,102年1/3就接到交通隊電話,他對我提出過失傷害
: 六、問題:
: 7/19發生車禍後到昨天(1/3)我接到交通隊打電話來,
: 對方對我提出過失傷害,說我對他不聞不問,
: 要我過去做筆錄,目前已約筆錄時間還沒做筆錄
: 交通隊已幫我轉調解會,還沒接到電話通知。
: 剛剛打電話去我的保險公司,對方已經申請理賠成功,
: 在7/19車禍後,8/1住院6天,總申請金額近兩萬元,
: 還有些自費中藥不在理賠範圍就沒申請到
: 請問大家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 我自己修車花了近兩千元(我騎G5,前碟盤撞歪了連煞車皮也要換),
: 而且當下問他都沒什麼大事...
: 真的沒想到最後會變成這樣...
: 我已經向交通隊申請判決書了,但要等14個工作天...
: 如果主動和對方聯繫該怎麼說呢?
: 完全沒有頭緒現在非常緊張
: 拜託大家幫幫忙...謝謝 :(
先給你一個觀念 車禍有受傷 都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有告有保障)
至於為何大家多半會提告 相信有爬文的都應該知道
至於為何拖到快半年還沒完就看這個承辦員警的速度了
照理說一般員警都會趕快把案件終結(要告就作筆錄或不告就弄和解書出來)
雖然說沒超過半年 不過還是很怪 每個地方的做法不同吧
你說的是向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表吧 那個僅能在調解上面證明對方肇責比較多(砍價錢)
並不能阻卻你有過失傷害的責任
至於你說還沒作筆錄的話 就在筆錄後面提出對方已經有跟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金(要有單據)
這都可以作為日後對你有力的證據 可以供檢方要不要對你起訴的參考
只不過沒簽和解書的話 多半還是送法院 由法院去仲裁
當然這都是在調解失敗之後的事了
總結 以後發生車禍不管肇責 只要有人受傷 想辦法弄出一張和解書就解決一半了
另外先打給對方 問一下他希望如何解決
盡量簡單解決 不然拖到調解或是法院對雙方都沒好處(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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