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土地侵佔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不去在意此做罷,)時間11年前 (2012/11/06 09: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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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GbxTvNa ] 作者: a000001g (不去在意此做罷,)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土地侵佔問題 時間: Mon Nov 5 20:56:23 2012 你好 我們家有相關的問題發生,想請問大家這方面我們是否站得住腳 就是我們家祖厝房契是我們擁有的,但土地的權限卻是乙方擁有 在民國78年的時候簽訂承租其土地使用權限30年 然後在民國90年時,有意購買土地,但因其為農地,且未進行劃分 (他們地很大 我們只要其中一部份) 所以就跟乙方簽訂合約並繳納訂金五萬元,合約內說明當其劃分完畢後, 我方將於十日內購買其土地,並且口頭上說租金就不用繳 但是現在他們想要賣土地給我們(尚未劃分),但因為價錢談不攏 所以現在控告我們侵占土地, 然後乙方當事人已經過世,現在乙方代表為她女兒 而他們將當初的租土地合約以及購買土地先繳五萬元證明也弄丟 但我方仍然保存, 想請問大家, 1.那這樣我們家應該站得住腳吧? 2.還有我們家可以反而利用未履行合約這條來說他們什麼嗎? 補充 你好 我是在法律板有po關於土地侵佔的問題文的人 我第二點意思是說 因為他們收我們訂金五萬元後 十年的期間卻沒有執行合約上所說的講 土地劃分 這樣我們可以反而說他們什麼嗎?(因為想說我們不能一直被動,想要轉成主動 方) 3.在他們劃分期間說不用繳租金是口頭上說,並未在合約上詳細寫,這樣我們會理虧嗎? 補充 第三條 口頭上有說 且當時有非血緣關係的鄰居第三人在場 這樣有人證有比較有利\ 嗎 那我們出庭的時候如果有人證的文字背書是不是比較有利 還是不用只要說到有人證就 好(下次如果有需要在請他出庭作證?) 還有我看土地法104條 他是說有優先購買權 所以他的意思是比方說他土地要賣1200萬 我 們如果不用這個價錢買我們就喪失優先權的意思? 4.如果後來買賣金額還是協議不了,這樣他們耗到租約到期, 他們可以強制要我們搬走嗎? 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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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嗯 2.租賃契約尚未到期 不懂你想說什麼 是指出租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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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侵占的問題? 3.舉證會有所困難 4.可以優先購買,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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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常理由不得拒絕
11/05 21:51, 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000001g (140.112.98.93), 時間: 11/06/2012 09:37:12 ※ 編輯: a000001g 來自: 140.112.98.93 (11/0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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