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發神經了 算公然污辱罪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so happiness)時間11年前 (2012/10/24 23:51), 編輯推噓6(6014)
留言2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賣了一件商品給這位買家 交易過程中非常不愉快 說要付款也拖時間 下標後也不會主動聯絡 後來我商品寄過去後 他不滿意 又開始要求退貨一大堆問題非常多 明明我的商品就是一元起標 商品的瑕疵也已經在商品資訊擺上照片也說明清楚了 結果他收到後不喜歡 就還是筆戰了 他態度非常不客氣 從他評價當中可以看出他也使用很多手段 讓很多賣家很不開心 所以我們就開始在評價下面留言 他留的有好幾句話非常不舒服: 1.賣爛包從頭到尾打死不給退貨 2.發神經了 繼續吧 我又不會痛 問題: 請問這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 以下是在我版面的爭吵 http://0rz.tw/dwf1O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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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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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算壓 他後面還有挑性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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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mymindbaby 來自: 163.25.118.19 (10/25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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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立的空間,沒有誣告的問題,可至警局或地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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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士簡,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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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進警察局就說我要提告嗎?.. 沒去過不知道要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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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件或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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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你最好不要,到最後一定演變成兩人互告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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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讓他有麻煩,結果自己一定也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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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沒錯,你要想辦法讓法官覺得「他有在侮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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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想告下去的話把他解釋沒有指名道姓那段附上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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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也不是法官QQ前面還有檢查官那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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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對話看起來半斤八兩,提告也大概只有大家去地檢署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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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認識的作用。至於對方所謂的可以反提誣告之民刑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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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的話一樣,聽聽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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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 但是我覺得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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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覺得現代人一堆都有精神壓力問題 偶而都會暴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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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解釋說只是認為你情緒失控太暴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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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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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就是一附挑性 引誘人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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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告不成 你說他挑釁 他也可以說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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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Y0wACq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