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妨礙名譽 偵查庭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政大宅男)時間11年前 (2012/09/28 22:15),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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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cc5566 (政大宅男)》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去年在台中告了一個PTT的人妨礙名譽,結果他住在台北 : 原本在台中開過偵查庭了,結果案子轉到北檢 : 又要開一次偵查庭..... : 我知道偵查程序中,原告有證人之地位 : 問題: 我想問的是,我不去會怎樣???,拘提?罰3萬?還是逕為不起訴處分@@? : 如果跑一趟台北,訴訟利益根本是負的=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之前這個我沒去 現在變台北地方法院的傳票了 案號是 簡字xxxxx號 (這應該是簡易庭?) 然後附記的部分寫了 調查 被傳喚人 告訴人 2 ncc5566(2? 1是檢察官嗎) 我不去的話,應該不會有處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90.149

09/29 01:21, , 1F
如果覺得有必要你又不去..那...小心點
09/29 01:21, 1F

09/29 01:21, , 2F
自己主動去還有車馬費可以領
09/29 01:21, 2F

09/29 12:31, , 3F
只有證人能領車馬費吧?
09/29 12:31, 3F

09/29 19:15, , 4F
婀我以為他是證人不想去
09/29 19:15, 4F

09/30 22:26, , 5F
如果被傳身份確實只是告訴人,則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
09/30 22:26, 5F

09/30 22:27, , 6F
到場,不用自己跑一趟;甚至,不願到場的話,亦可用書狀表
09/30 22:27, 6F

09/30 22:27, , 7F
示意見。
09/30 22:27, 7F

09/30 22:28, , 8F
不過簡易案件還會開庭,並不是很尋常,建議持傳票找律師諮
09/30 22:28, 8F

09/30 22:28, , 9F
詢為宜。
09/30 22:28, 9F
文章代碼(AID): #1GPR4IwK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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