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付完款了 卻告知我缺貨叫我取消訂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好想睡覺)時間11年前 (2012/08/31 16:37),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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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前兩天我在奇摩超級商城的漢神百貨買了一個hires的斜背包送人 在昨天也去全家付款 結果今天就接到客服打來的電話說沒貨叫我取消訂單=..= 但我下標的那天網頁的頁面上完全沒說我要買的此款包包缺貨!!!! 問題: 因為客服電話是直接打給我要送包包的朋友那 所以我就寄信給客服 向他表明說: 一般而言商品缺貨不是應該要撤下架或是在頁面上告知缺貨 但他們們卻完全沒告知使消費者誤以為有貨而進行締約 此時契約已成立 我已給付金錢 他們當然有給付貨物的責任 所以這是歸屬於他們的給付不能 損失不應該由買方承擔(因為我有比價過這是網路上最便宜的價錢) 如果我取消訂單再去別處購買就有所損失 所以我應該可以向他請求賠償我的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17.248

08/31 18:39, , 1F
要先看一下當時你快速點掉的某個相關網頁
08/31 18:39, 1F

09/01 01:27, , 2F
有些網站會寫如遇商品缺貨 可以主動取消訂單不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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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1:27, , 3F
而且會主動刷退 實際上你應該沒有產生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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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1:28, , 4F
因為我最近也遇到相同情形 只是網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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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5:58, , 5F
比價的差額不是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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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6:00, , 6F
也有學說認為網路訂購僅為展示,契約在刷卡後對方確認時才成立
09/01 16:00, 6F

09/07 01:51, , 7F
(初學法律,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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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1:51, , 8F
依照民法226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網拍)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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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債權人得請求損害賠償(如果你因此去別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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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1:52, , 10F
,買貴了,可以請原網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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