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 相關責任釐清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gic)時間12年前 (2012/07/13 16:16),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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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2/07/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家人手腳部擦傷 左手肱骨 骨折 人中有縫合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汽車 全險 我方機車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為 旁邊店家灑水(無任何工程進行) 灑到機車道 我方為了要閃店家正在灑的水 想往內車道繞過去 當時看後方 沒有車輛 對方 車速自稱70-80 間 看到我方 閃進來 他閃到對向車道 因為對向車道 也有來車 他往內靠 導致 他的右前方 保險桿 撞擊 我方機車 左後方 我方 因為跌倒 滑行 灑水的店家有錄到 當時車禍發生經過 對方汽車也有行車紀錄器 道路是 雙線道+旁邊有一條機車專用道 六、問題: 想詢問 灑水店家 是不是有 相關的責任 店家完全不認為他們自己有過失 反而講 我們好心報警 怎麼會說我們有過失 交通警察 只跟我們說 叫我們去跟店家說 這場車禍 他們佔有一定責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05.196

07/13 17:15, , 1F
當下你可以選擇 "停車" .....
07/13 17:15, 1F

07/13 17:16, , 2F
至於上法院要認定過失,難度也不警察講的這麼容易
07/13 17:16, 2F

07/13 17:16, , 3F
要是對方是 "突然往你臉上灑水",再來主張對方過失吧...
07/13 17:16, 3F

07/13 17:17, , 4F
選擇在那種狀況下彎進快車道的是台端.....
07/13 17:17, 4F

07/13 17:18, , 5F
你變換車道有無打方向燈? 有無注意他車道後方來車?
07/13 17:1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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