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在ptt上站內信交易
事實經過:
在ptt地方板上 po了一篇 手機 交易文
有人寄信表示有意購買
並在之後以電話連繫
最後達交成交金額
假如後來想一想又不買了
問題:
用ptt站內信表示有意願購買,但還沒看到東西,且價錢也沒付的情況之下
在法律上,是否有違反 買賣契約 要件...
要買 不表示一定就需付錢購買
也許 看到東西之後,不喜歡.... 就一定要購買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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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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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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