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在ptt上站內信交易

看板PttLifeLaw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2/07/04 00:0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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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ptt地方板上 po了一篇 手機 交易文 有人寄信表示有意購買 並在之後以電話連繫 最後達交成交金額 假如後來想一想又不買了 問題: 用ptt站內信表示有意願購買,但還沒看到東西,且價錢也沒付的情況之下 在法律上,是否有違反 買賣契約 要件... 要買 不表示一定就需付錢購買 也許 看到東西之後,不喜歡.... 就一定要購買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這篇文章讓您覺得如何?希望您可以一下;有說錯請「並指教 Facebook http://on.fb.me/yNAmoQ blog http://bit.ly/RunDLL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55.161

07/04 01:43, , 1F
XD 路過看到 來推一下~
07/04 01:43, 1F

07/04 08:54, , 2F
^^"
07/04 08:54, 2F

07/04 09:36, , 3F
基本上當然可以不要買,不過要賠償對方因買賣支出的費用
07/04 09:36, 3F

07/06 10:59, , 4F
看合意情況,若僅是約面交、表明有意願要買,則無妨,但
07/06 10:59, 4F

07/06 11:00, , 5F
如果已經合致到買賣交易意思明確,就要負違約責任~
07/06 11:00, 5F
文章代碼(AID): #1FynVPEY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