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學生作品用音樂展覽時的版權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喀滋喀滋)時間12年前 (2012/05/12 04:02),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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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學校畢業專題製作作品 此作品將在學生展覽公開展出並參與競賽 應屬非營利性質?(從頭到尾都在付費阿哭哭) 其中有使用交響樂專輯的音樂約五首 向該專輯公司詢問是否可授權使用時 該公司表示他們有此音樂的錄音版權可以授權 但我要自行先向MUST取得公共撥放權才能在展覽時公開播放 但MUST的公播權費用若照網站上算起來對我來說實在很貴..... 問題: 請問畢業展覽的作品雖然公開展出,但能不能套用著作權法五十五條之規定, 我可以不需要另外再付費申請公開播送權呢? 而唱片公司的錄音版權有一定需要取得才能安全展出嗎? 因主辦單位聲明若發現有違法情事將取消得獎資格什麼的 若我未付費申請公播權,有違法嗎? 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 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 開發表之著作。」 情況有點緊急希望有人能幫我解惑:( 非常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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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條上是這麼寫,但人家若想提告,那也是照規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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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做完提告程序,送到檢察官那邊,最後用55條不起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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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MUST 聯繫說明相關事項,看能否取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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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要不要Charge ,那就看您如何跟有權者商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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