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提告的勝算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親愛的東海寶貝兒)時間12年前 (2012/04/13 13:54), 編輯推噓8(8014)
留言22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2年2月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當下叫救護車送醫縫八針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有移動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已申請對方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2012年2月9日傍晚4點半左右 我剛下班,我騎機車直走,行經新竹市南大路接近新竹國小側門 上面有閃黃燈,但是我不曉得 我這邊的線道沒有分快車道或慢車道,總共只有兩線道 我騎在我這線的中間,有一台停在右側的轎車,有打左轉方向燈 我快接近時,對方突然直接左轉 我按喇叭+煞車,可是因為對方沒有看見我 加上沒有對方煞車的情況下,我摔倒 車子右側多處擦傷,我的安全帽壞掉、眼鏡斷裂 右邊眉骨三公分很深的撕裂傷加上一公分傷口,共縫了八針 右邊的手腳有擦傷跟挫傷,有報警加叫救護車 當時開車的女生,說她急著要接小孩 而且已經在右側等了很久,她看都沒車的時候才轉彎,沒想到我突然跑出來 她對警方的筆錄是說,是我自行滑倒,之後稍微擦到她的車 但是我這邊的筆錄是,我認為是我有稍微擦到她的車之後才摔倒 到底是怎樣我也想不起來了 但因為對方發現我摔倒當下就馬上倒車回到右側,也幫我把車牽到路旁 所以現場是被移動過的狀態,警察也不能判定是不是真的有擦撞 從我2月9號當天做完筆錄之後,對方就以急著接小孩的理由,說了對不起就離開 之後一通慰問電話也沒有 2月13號,我主動跟對方致電,想要和她談賠償事宜 對方的老公(車主)只說,他和他們的保險公司聯繫之後的結果是 因為警察的備案(她當時做的筆錄)是顯示,我是自行滑倒 所以他們的強制險或是第三責任險都沒有生效 況且,他們的車也有一點擦傷,他詢問過原廠,烤漆的話可能要上萬(名車) 如果我真的要他陪我,那相對,他也會要我動用我這邊的保險去陪他的車 這樣對我來說不划算。如果站在道義上,他是願意賠我醫藥費 但是其他的他不負責,因為備案指出,我是自行摔倒,不是因為和她發生擦撞 我認為對方態度堅硬,我多方詢問過,論路權,因我是直行車,所以我對大部分 不管是不是有和她擦撞,對方都應該要理賠 因此我認為,我因為她這樣一句沒看到就直接左轉而摔車 臉上縫了八針,還要多花錢去買去疤凝膠、換眼鏡、換安全帽、修車 甚至還跟公司請了好幾天假不能上班(我是領時薪的),等於我賺少了好幾天的錢 他理應賠我以上這些費用,我要求不多,這些東西估價就一萬多 開給他一萬多的賠償費,但是他卻態度堅硬,只願意賠五千 但我覺得很不合理 我發生車禍一個月後去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結果出來,它指出:對方左轉未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近、轉彎, 仍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相關規定的注意。本案研判,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 卷宗資料分析,該車左轉往南大路473巷口時,疏未注意左側後方來車安全。】 我的部份它寫著:未依規定減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閃光黃燈 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本案研判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 調查卷宗資料分析,該車行經閃光號誌管制路口時,疏未注意減速慢行】 六、問題: 我想提告,因為對方根本不認為他有錯,也不打算賠償我 但是我怕這份分析對我會有不利,提告之後得不到賠償反而要付出更多 (對方說,因為我滑倒有擦到他的車,他車有刮傷,可能會要我賠他烤漆錢) 想請問大家,依照這樣看來,我提告的話,勝訴的機率高嗎? 因為我很不能確定我到底是不是撞到他的車才摔倒 我有個交通隊的叔叔說,這有前因後果的關係 不管有沒有撞到他的車,我是直行車,他是轉彎車 因為他我才受傷,理應他要負責 這點是否可以讓我站的住腳? 我實在很不想要走了下策之後,卻又被判定是理虧,還要倒貼時間跟金錢 但也很不想自認倒楣 煩請版友們幫我解答,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200.12

04/13 15:10, , 1F
直接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 民事部分對方就回會有和解誠意
04/13 15:10, 1F

04/13 15:11, , 2F
車子有折舊考量 烤漆費不一定是必要支出 通通都可吵
04/13 15:11, 2F

04/13 18:12, , 3F
過失傷害直接告下去.他到時候要繳國庫的錢絕對比1萬多
04/13 18:12, 3F
好的,我考慮直接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謝謝你們^^

04/13 19:19, , 4F
這篇好像上個月看過了...
04/13 19:19, 4F
因為我有補充新的東西,怕直接回覆會太亂,不方便大家觀看 所以刪掉直接重打一篇

04/13 19:51, , 5F
同一樓,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以刑事責任逼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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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1:29, , 6F
不贊成提告,時間精神浪費太多,區公所調解即可
04/13 21:29, 6F
不過對方一點要調解的意思也沒有 甚至我主動打給他談過之後,就再也沒消息 他可能認為我不回應,就當作算了 但是我不想就這樣算了

04/13 22:13, , 7F
我沒說以刑逼民 我只是建議可以提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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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eac 來自: 180.177.200.12 (04/14 02:50)

04/14 16:13, , 8F
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先送鑑定?肇事責任可能是爭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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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6:15, , 9F
調解破裂再提告,不然到偵查庭檢察官還是會建議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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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1, , 10F
如果時間允許,可以同樓上說的先作鑑定,到時如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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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或雙方,三千元可以要求用各付一半的方式,因為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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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3, , 12F
定誰肇事責任大,都是造成雙方不想賠錢的原因,所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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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3, , 13F
作,談和解比較容易成功,當然也可以直接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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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4, , 14F
記得法院會先作,一開始的偵查庭通常會建議調解,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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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5, , 15F
到調解委員會,到時對方錯比較大,檢察官會站在對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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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5, , 16F
邊說話,對這種人或許只有提告,反正到時還是會要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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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35, , 17F
同意t大,但經歷過這類案件,個人覺得檢院都蠻草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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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36, , 18F
多少要看運氣。有時會偏坦受傷的一方,但不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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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5:22, , 19F
錯或雙方,三千元可以要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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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9:42, , 20F
定誰肇事責任大,都是造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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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13, 5年前 , 21F
這篇好像上個月看過了. https://muxiv.com
11/01 21:13, 21F

12/25 19:49, 5年前 , 22F
同意t大,但經歷過這類 http://yofu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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