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離職後收到公司存證信函要我歸還年終獎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小粉紅)時間12年前 (2012/03/05 21:08), 編輯推噓4(4015)
留言19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感謝版上的大家之前對我的問題熱心回覆^^ 關於冰淇淋的案子我已經扣到前老闆的股金 沒意外應該會在今天五月拿到我兩年前應得的薪水!!! 只是沒想到…兩年後 我又會因為勞資糾紛來版上發問 (淚) 事實經過: 我一家小公司擔任行政助理 公司除了老闆跟老闆娘 就只有我跟另一位同事(行銷助理) 本來想說要稍微描述一下公司情況 (我先用word打草稿) 結果一不小心就打了五百多個字 快變成抱怨文了 這樣不行XD 所以公司情形就先跳過 我在公司任職8個月 行銷助理就換了3個 我只能說流動率會這麼高不是沒有原因的 老闆曾在開會時多次宣佈過 因為活動有達到業績目標所以我們至少會有一個月的年終獎金 如果之後業績好還會再加 請大家繼續為公司努力 但是在1月中的時候(過年前) 老闆娘突然在下班後約談我 說我工作效率不好 考慮不發放年終 關於工作內容老闆娘質疑的部分我都有一一提出解釋 但老闆娘說我本身個性就是這樣(比較柔和之類的) 不像她是急性子人 我也只能說我會試著加快腳步看看 後來我在2月口頭告知離職 老闆娘在隔天下班後跟我說公司同意我離職 但要我退回1月份發放的年終獎金 否則公司不給予我2月工作的薪資 我將這件事情投訴到市長信箱 想說我是用大專生實習方案進來的 政府每個月都會補助公司 他們應該會處理吧? 之後收到勞工局回覆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薪資的法條 我就把法條回給老闆娘看 之後在今天(3/5)收到薪資 (感覺薪水好像有少…我有跟老闆娘要薪資單 還沒收到回覆…) 但同時我也收到公司寄的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內容大概是說 我在工作期間表現不佳 公司多次面談並給予改進機會 過年前也跟我約談過由於不適任 表現不佳 考慮不發放年終獎金 要求我思考是否能配合公司步調 我回覆願意配合公司步調 公司才給我年終獎金 我卻在年假後一周提出離職需求 依據民法第153條規定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 契約即為成立 我既然口頭答應願意配合公司 卻於領到年終並開工一週後提出辭職需求 此行徑恐有蓄意欺騙及違約之嫌 要我在收到文的三日內歸還年終 以免自誤 存證信函的內容並不是事實 老闆娘只約談過我兩次 一次是上一個行銷離職的時候(12月) 我本來也想一起走的 但那時候老闆娘跟我說 覺得我表現很好 教新人很不容易 站在公司立場希望我能留下來 我就心軟答應了 一次就是上面說的過年前 而且年終的部份老闆在開會的時候宣佈過很多次 從我和同事都在的時候 到後來只剩下我的時候都說過 問題: 請問我要回這封存證信函嗎? 不太想理他們 但如果不回 哪天上法院 法官會不會覺得我是同意內容才不回覆? 公司有資格要求離職員工歸還年終獎金嗎? 我知道勞基法沒有要求公司一定要發放年終 我們簽約時也沒有特別寫這項 但在人力銀行公司介紹的部份 福利有寫年終獎金 而且老闆曾在開會時宣布過會有年終 關於民法153條的部份 請問我這樣有違反嗎? 那老闆開會時宣布年終不也是契約成立嗎? 老闆娘可以在發放年終前 以我表現不好為由片面更改嗎? 文章還是很長 謝謝大家認真看完 也懇請回覆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0.131 ※ 編輯: pink0925 來自: 114.42.230.131 (03/05 21:09)

03/05 21:39, , 1F
年終獎金又不是犒賞員工未來的辛勞,明明是過去的努力吧
03/05 21:39, 1F

03/05 21:40, , 2F
第一次知道那條法律可以這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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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01, , 3F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應該對這存證信函會感到有興趣。
03/05 22:01, 3F

03/05 22:11, , 4F
樓上正解XD
03/05 22:11, 4F

03/05 22:44, , 5F
勞工局!!是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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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04, , 6F
年終獎金是雇主的恩惠性給予,僱主本可以不給,但如決定
03/05 23:04, 6F

03/05 23:06, , 7F
發放,在給予及接受的當下,適用民法第153條及第761條,
03/05 23:06, 7F

03/05 23:06, , 8F
該獎金之所有權已移轉,且具有法律上原因。年終獎金顧名
03/05 23:06, 8F

03/05 23:07, , 9F
思意就是針對員工過去工作的辛勞給予,與續約獎金不同,
03/05 23:07, 9F

03/05 23:07, , 10F
雇主這樣作無理由。(其實我的意見與上面幾位並無不同,
03/05 23:07, 10F

03/05 23:08, , 11F
只是繞一點舌,讓你跟顧主有談資可用~)ps找勞工局協助
03/05 23:08, 11F

03/05 23:09, , 12F
+1,這樣可以儘量避免後面一些無謂的麻煩~
03/05 23:09, 12F

03/05 23:21, , 13F
反正都不做了 直接投訴吧!!
03/05 23:21, 13F
謝謝大家回覆!決定了我明天就衝去勞工局 下午看到存證信函心情超差的 我不過是個22K的小助理 怎麼會弄成這樣? 但是現在想開了 這根本是公司的問題 我明天就去投訴(握拳) 也謝謝P大告訴我法條喔!每次都在法律版得到知識 真的非常感謝~ ※ 編輯: pink0925 來自: 114.42.230.131 (03/06 00:17)

03/06 13:25, , 14F
三小是公司的步調?有說不能離職嗎?準時上下班算不算
03/06 13:25, 14F

03/06 13:25, , 15F
配合公司步調?
03/06 13:25, 15F

08/11 05:18, , 16F
發放,在給予及接受的當 https://muxiv.com
08/11 05:18, 16F

09/12 19:38, , 17F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應該對 https://daxiv.com
09/12 19:38, 17F

11/01 21:04, 5年前 , 18F
只是繞一點舌,讓你跟顧 https://muxiv.com
11/01 21:04, 18F

12/25 19:46, 5年前 , 19F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應該對 http://yofuk.com
12/25 19:46, 19F
文章代碼(AID): #1FLBgsMa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