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想和解如何連絡到當事人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鍾愛一生)時間12年前 (2011/09/19 13:41),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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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98.11中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受傷 本人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81巷口 因為當時前面車多想要變換車道 但還沒變換即因公車專用道 所造成之道路縮減使本人的車向右偏移一些(也就是道路有彎曲,非直線),與機車發生擦撞 我也不知道是他撞我還是我撞他,但是撞擊點是在禁行機車道上,對方有滑行導致身體擦傷 本來說要和解,但是他一口要10萬,我無法接受(我方說3萬)對方對我提起過失傷害及肇事逃 逸告訴,檢察官在偵訊時有問是否和解,但對方沒有出席和解會,後來肇事逃逸獲不起訴處分 過失傷害起訴了,第一次開庭為9/13,我因為工作關係請假,結果第2次開庭在9/30公司更忙 ,法官在傳票上說希望我們庭外和解,書記官也暗示法官是故意挑大家會很忙的時間,因為 他不想要開這個庭,希望庭外和解所以不可能會再同意請假,我其實也想要和解,但是我因 為之前手機掉了所以電話我弄丟了,現在聯絡不到對方,問書記官對方聯絡電話,他要我具 狀申請,所以我現在只有的是對方的聯絡地址(因為不起訴書上有).說真的我也不想和解 因為我覺得我沒錯,一口氣要10萬(而且不給講價),真的沒辦法接受... 六、問題: 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和我連絡嗎?還是有什麼方法?希望大家提供一下意見...感謝 感謝大家聽我抱怨!!!!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57.251

09/19 13:46, , 1F
要和解,就不要節外生枝,不然就訴訟打到底,看法官會怎
09/19 13:4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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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判。你寄存證信函,除了弄僵雙方關係之外,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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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48, , 3F
遞狀給書記官聲請提供聯絡方式,一來他做事有依據,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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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表明你有意願和解,所以問聯絡方式。這種作法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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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49, , 5F
,毋庸再煩惱其他方式。至於和解金額、條件,這就隨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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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0, , 6F
,想高、想低,要和,不和,都自行斟酌判斷繼續訴訟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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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3:50, , 7F
弊,這個旁人幫不上忙~
09/19 13:50, 7F
ELANITA:轉錄至看板 LAW 09/19 13:59

09/19 14:02, , 8F
民庭判你賠一萬刑庭判你三個月加起來也是10萬 XD
09/19 14:0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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